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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倫

佛倫滿語ᡶᠣᡵᠣᠨ穆麟德foron,17世紀?-1701年),滿洲正白旗舒穆祿氏清朝官員,曾任工部尚書

佛倫由筆帖式轉任兵部主事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任左都御史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六月戊辰,接替薩穆哈,擔任工部尚書,後改刑部尚書。由阿蘭泰接任。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二月辛酉,接替禧佛,擔任刑部尚書,後改戶部尚書。由廖旦接任。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被彈劾他勘察河工時袒護河道總督靳輔,之後郭琇彈劾他和大學士納蘭明珠余國柱結黨,被解職。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為山東巡撫,提出士紳和百姓一起服,七分蠲免業戶,三分蠲免佃戶。轉任川陝總督。康熙三十八年(1698年)十一月,晉升文淵閣大學士,第二年因為他彈劾郭琇私改父名不實和川陝總督任內失察,三月被勒令休致。

簡介

佛倫,穆祿氏滿洲正白旗人。康熙二十八年為山東巡撫,三十一年為川陝總督,三十三年為禮部尚書,三十八年為內閣大學士,三十九年三月致仕,尋卒。

吳三桂既死,其孫世璠猶據滇、黔,命佛倫總理糧餉,通鎮遠運道,旋兼理四川糧餉。事平,遷刑部侍郎。尋遷左都御史,擢工部尚書,轉刑、戶兩部。先是下河工程,靳輔與按察使于成龍議不協,命佛倫偕侍郎熊一瀟等勘議。佛倫受明珠指,議如輔言,為總漕慕天顏所劾。御史陸祖修亦劾佛倫袒輔,且言:"九卿會議時,尚書科爾坤等阿佛倫意,尚書張玉書、左都御史徐乾學言興屯所占民田應還之民,科爾坤置不聞。他九卿或不得見隻字。"上怒,下部嚴議。及郭琇劾明珠,指佛倫為明珠黨,因解佛倫任。召輔等廷對,佛倫乃奏停屯田,並汰前所設官。部議奪佛倫官,上命留佐領。旋授內務府總管。

出為山東巡撫,疏請均賦役,令紳民一體應役,詔嘉其實心任事。初,濰縣知縣朱敦厚以贓私為巡撫錢鎯所發,乞徐乾學請於鎯,獲免,且內擢主事。至是事發,下佛倫鞫實,乾學坐奪官。佛倫又劾琇知吳江縣時,嘗侵公帑,其父景昌故名爾標,乃明御史黃宗昌奴,坐賊黨誅,琇改父名冒封典,當追奪。乾學故附明珠,後相失,或傳琇疏乾學實主之,故佛倫以是報。尋擢川陝總督,入為禮部尚書。三十八年,授文淵閣大學士。三十九年,琇入覲,訟父受誣。上詰佛倫,自承不實,當奪官,援赦得免。未幾,以原品休致。旋卒。

康熙賜詩

康熙三十二年六月,賜總督佛倫

玄燁

東表聞風化,西秦作雨霖。

揚清知疾苦,激濁勉官箴。

曠世孤芳節,超倫千古心。

封疆資大吏,撫育代憂深。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269·列傳五十六,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官銜
前任:
薩穆哈
清朝工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五年六月戊辰 - 康熙二十六年二月辛酉
1686年8月4日 - 1687年3月25日
繼任:
阿蘭泰
前任:
禧佛
清朝刑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六年二月辛酉 - 康熙二十六年九月戊子
1687年3月25日 - 1687年10月18日
繼任:
廖旦
前任:
沙穆哈
清朝禮部滿尚書
康熙三十三年三月乙卯 - 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己亥
1694年4月11日 - 1699年12月25日
繼任:
席爾達
前任:
科爾坤
清朝戶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六年九月戊子 - 康熙二十七年二月壬子
1687年10月18日 - 1688年3月10日
繼任:
鄂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