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
沿革
1955年9月1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的決定,發出《關於軍隊成立黨的監察委員會》的通知,在解放軍團以上單位成立了監察委員會。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解放軍監察委員會成立。解放軍黨的監察委員會在中共中央監察委、中共中央軍委及解放軍總政治部的領導下工作;日常事務由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負責,不專設其他辦事機構;負責人由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文化大革命」期間,自1968年10月,總政治部被軍事管治後,解放軍監察委的工作隨即停止。1969年5月,中共「九大」通過決議,取消了黨的監察機構,解放軍監察委亦隨之取消。
1978年,中共中央軍委着手重組解放軍的監察機構。1980年1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同年11月,更名為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1990年6月,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辦事機關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紀律檢查部,列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編制,在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總政治部的雙重領導下負責處理全軍黨的紀律檢查的日常工作。
中央軍紀委書記一般由總政治部常務副主任兼任(同時也為總政治部紀委書記)。自十六屆中央紀委班子起,中央軍紀委書記也兼任中央紀委副書記。自行政級別上看,中央軍紀委書記比中央紀委書記低,中央軍紀委的級別應該是正大軍區級。
與中央紀委的辦案流程類似,中央軍紀委首先宣布黨紀調查結果,再決定是否移交軍事檢察院。中央軍紀委一般在中央紀委指導下工作。大多案例由中央軍紀委獨立調查完成,比如2005年12月23日王守業被中央軍紀委「雙規」。但對於複雜案件,如果中央軍紀委調查完成,但中央紀委聽取中央軍紀委調查結果之後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調查,中央紀委也會與中央軍紀委聯合辦案。例如中央紀委參與調查了谷俊山案。此外,例如調查徐才厚等高級軍官時,中央紀委也會參與調查過程。
2016年1月10日,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中,軍委機關調整組建,成立新的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央軍委紀委」),為軍委機關的15個職能部門之一。
2016年2月,中央軍委紀委開設信訪舉報專線電話及專用信箱,「主要受理對軍隊單位、軍隊管理的人員違反黨紀軍紀問題的檢舉控告,以及軍隊黨員、幹部不服黨紀軍紀處分的申訴。」此次公布的信訪舉報專線電話分別是:010—66791234(地方線)、0201—791234(軍線);專線手機:15311021234、15311031234;信訪舉報專用信箱是:北京市100120信箱02分箱(郵政編碼:100120)。
在新體制下,軍隊紀委組織方式分成兩類:一是中央軍委紀委向軍委各部門、各戰區派駐紀檢組,實行垂直領導;二是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等負責軍種部隊管理的大單位設置紀委,接受中央軍委紀委統一領導。
2016年,中央軍委批准印發《關於加強軍委紀委派駐紀檢組建設的意見》。2016年5月5日起,中央軍委紀委首次向軍委機關和各戰區派駐10個紀檢組[1]。這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上首次實行派駐監督。
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正式設立各級國家監察機關。《監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開展監察工作,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制定具體規定。」2019年7月2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政府白皮書《新時代中國的國防》[2]指出,「組建新的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軍委監察委員會),由中央軍委直接領導,向軍委機關部門和各戰區派駐紀檢組。」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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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央軍委紀委首向戰區派紀檢組,人民網,2016-05-06
- ↑ 《新時代的中國國防》白皮書(全文),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 2019-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