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第十届全国人大),任期从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共召开五次会议。本届全国人大共有来自各省(包括台湾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单位的2,985名代表,共设民族、法律、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9个专门委员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共有委员157人,委员长为吴邦国。
第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06件,通过了其中的100件。截至2008年3月,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
目录
第一次会议
十届全國人大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5日[1]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所作的2002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之后國家發展和計劃委員會主任曾培炎、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员长李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等人又分别做了工作报告,所有报告均获通过。会议还批准了有关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提案。会议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決定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選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等。
會議選舉出由181人組成的大會主席團,秘書長王兆國。推選吳邦國、曾慶紅、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為常務主席。
會議閉幕時胡錦濤、吳邦國發表重要講話。
会议结束后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举行了记者招待会接受中外记者提问[2]。
选举结果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何鲁丽(女)、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女)、热地(藏族)、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韩启德、傅铁山
任命决定
得票情况
选举国家主席 | 选举国家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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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 | 候选人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 |
胡锦涛 | 2,937 | 4 | 3 | 曾庆红 | 2,578 | 177 | 190 |
选举中央军委主席 | 任命国务院总理 | ||||||
候选人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 | 候选人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 |
江泽民 | 2,726 | 98 | 122 | 温家宝 | 2,906 | 3 | 16 |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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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党史上的今天(3月5日),东方网 , 2011-3-5
- ↑ 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问,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