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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朗亭(1912年—1994年),陕西省延川县人,1932年3月参加红军,同年入党;革命战争年代历任西北先锋队政委、红军医院院长、延安市市长、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动员部部长、一二九师三五八旅副政委、绥德军分区副政委、宝鸡军分区副政委;建国后历任西北军区司令部人武部部长、青海省军区司令员、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等职。

中共七、八大代表,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4年在合肥逝世。

人物简介

高朗亭(1912—1994),陕西省延川县人,曾用名高明镜;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2年春在延川县参与收缴反动民团的枪支,组建了一支革命武装——延川游击队,3月至4月任游击队政治委员。4月至10月任红军西北先锋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32年10月至1933年4月、1934年8月至1935年1月任陕北游击队第九支队队长。1933年4月至5月任陕北游击队第一支队支队长。8月至10月任陕北游击队第二支队政治委员。1934年1月至2月任陕北游击队第三支队支队长。1935年6月至8月任中共延长县委宣传部部长。8月至11月任中共延长县委书记。后任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情报侦察科科长兼医疗卫生科科长、陕北红军医院院长。参加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和反“围剿”斗争。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0月至1939年3月任延安市自卫军团团长。1937年11月至1940年2月任延安市市长。1938年4月至1941年12月任中共安定县委书记。1940年2月至1941年10月任甘肃省合水县县长。后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武装动员部部长。1942年6月起任中共西北局民兵工作委员会委员、主任。同年下半年起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大队大队长。1944年12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陇东地委宣传部部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陇东地委委员。1945年8月至1946年4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第三八五旅副政治委员、陇东军分区副政治委员(至1945年10月)。11月至12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陇东警备区副政治委员。1946年6月起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绥德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司令员兼党委书记吴岱峰),10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榆横军分区政治委员(司令员兼党委书记吴岱峰)。1948年12月至1949年2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警备第二旅副政治委员。1949年5月至1950年5月任西北军区宝鸡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参加榆林、沙家店、扶眉等战役。

1950年2月至10月任西北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同年4月至1951年2月任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0年5月起任党委书记。后任西北军区司令部武装动员处处长。1955年5月至1960年7月任青海军区司令员、中共青海省委常务委员(至1960年6月)。1955年11月至1957年11月任青海军区党的监察委员会书记。1956年8月至1957年9月任青海军区党委第三书记。1960年毕业于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1960年9月起任高等军事学院战役战术教研室副主任。后任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顾问。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高朗亭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七、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94年7月8日在合肥逝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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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