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科學技術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1、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研究提出科技促進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措施,擬訂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制訂實施全市各類科技計劃和重大科技專項與工程,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應用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以及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全市知識產權工作,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4、組織實施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5、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措施,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相關工作,促進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指導和協調全市中小型企業技術創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2]。
6、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計劃,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協調農村科技體系建設,組織科技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
7、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計劃,制訂相關辦法,組織引導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指導贛南山區開發工程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措施、制定科技成果推廣辦法,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9、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創新體系布局。
10、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
11、負責科技獎勵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建議,組織實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類計劃和創新團隊建設。
12、制定科普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規範性文件並做好協調管理工作,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組織開展全市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13、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措施,組織協調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及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區)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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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國城市航拍】 贛州市(江西省),愛奇藝, 2018-10-21
- ↑ 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辦法及稅收優惠政策(圖解) ,稅屋,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