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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瘤,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之定義,指顱內之腫瘤,依其細胞生長起源,可分為原發性腦瘤及轉移性腦瘤,再依病理分化等級,又將原發性腦瘤分為良性及惡性兩種。[1]
腦瘤的症狀
腦瘤的臨床症狀,可因腫瘤位置不同及大小的不同,而有不同臨床表徵,最常見是頭痛,其他如局部無力、神智不清、步態不穩、癲癇、言語困難、視力障礙、感覺異常、四肢運動失調等症狀。[1]
如何診斷
腦瘤的診斷包括神經學檢查、腦波檢查、腦部電腦斷層掃描及磁振造影等做為診斷工具。[1]
治療及處置
治療方式包括外科手術、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基因治療、免疫治療法或混合療法。治療方式須根據病人腫瘤的位置、大小、型態及病人本身的健康狀況來做治療的計畫。
良性腦瘤的治療主要以手術切除腫瘤為主,但若腫瘤較小位於手術不易切除部位,切除風險高或因身體狀況不佳,麻醉風險較大者,則可以考慮放射治療,目前常使用立體定位技術來執行放射手術。
轉移性腦瘤,單一腫瘤直徑大於3公分,或小於3公分但有嚴重周邊水腫、或二個或三個以上腫瘤,長在優勢大腦並有神經學症狀,威脅生命,則可考慮手術切除。
若為原發性惡性腫瘤治療主要以不影響神經功能為原則,做大範圍手術切除腫瘤,以減少腫瘤體積所造成的腫塊效應,進而降低顱內壓並改善其神經功能,術後仍須合併放射線治療。
此外,若術後病理報告為惡性腫瘤,其因生長速度快,分化不完全,即使經過手術治療後,仍需增加其他輔助治療包括放射線治療或化學治療,以降低復發率。
放射線治療可分為傳統全腦照射、局部照射或立體定位放射手術式治療;若為第三級或第四級之星狀細胞瘤,目前可以口服Temozolomide來作為輔助性化學治療;而免疫療法,目前只侷限於黑色素瘤、腎細胞癌或肺癌併腦轉移使用。但基因治療及免疫療法應用於原發性惡性腦瘤,目前成效仍不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