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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治療 |
中文名稱: 化學療法 外文名稱: Chemotherapy 簡稱: 化療 發明人: 保羅·埃爾利希 開始時間: 1911年 |
化療是化學藥物治療的簡稱,是利用化學藥物阻止癌細胞的增殖、浸潤、轉移,直至最終殺滅癌細胞的一種治療方式。它是一種全身性治療手段,和手術、放療一起,並稱為癌症的3大治療手段。[1]
起源
保羅·埃利希最先使用了化學療法這個名詞,他是一所研究感染性疾病和血清研究所的所長。
在利物浦,已有人試着用一種合成的砷化合物來治療寄生蟲的感染。但當恩利希試圖重複這些結果時,他發現疾病產生了對這種藥物的耐藥性。他要求化學家試着合成許多不同的砷化合物。
後來,另一位德國科學家弗里茨·紹丁在1905年發現了引起梅毒(一種經性傳播的疾病)的微生物。恩利希就用他的化合物來試驗對這種新微生物的治療作用。他高興地發現,606號化合物有效果。他把這種化合物稱為灑爾氟散,並戲稱它為"神奇的子彈",因為它對梅毒有特效。1911年,它第一次運用於梅毒的治療。
從那以後,科學家們一直在尋找能殺傷腫瘤細胞、不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的化學物質。在發現有效的化學物質之前,科學家得對幾千種化學物質進行測試。
許多種癌症能被治癒。干擾素是人體針對某些病毒發生反應後而自然產生的蛋白質。它們刺激人體自身的防禦系統,殺傷一些癌症細胞。它們已經被成功地用於治療某些類型的白血病,並能延緩一些腫瘤的發展。
方式
化學治療的臨床應用有四種方式
1.晚期或播散性腫瘤的全身化療
因對這類腫瘤患者通常缺乏其它有效的治療方法,常常一開始就採用化學治療,近期的目的是取得緩解。通常人們將這種化療稱為誘導化療(Induction Chemotherapy)。如開始採用的化療方案失敗,改用其它方案化療時,稱為解救治療(Salvage Treatment)。
2.輔助化療(Adjuvant Chemotherapy)
是指局部治療(手術或放療)後,針對可能存在的微小轉移病灶,防止其復發轉移而進行的化療。例如骨肉瘤、睾丸腫瘤和高危的乳腺癌病人術後輔助化療可明顯改善療效,提高生存率或無病生存率。
3.新輔助化療(Neoadjuvant Chemotherapy)
針對臨床上相對較為局限性的腫瘤,但手術切除或放射治療有一定難度的,可在手術或放射治療前先使用化療。其目的是希望化療後腫瘤縮小,從而減少切除的範圍,縮小手術造成的傷殘;其次化療可抑制或消滅可能存在的微小轉移,提高患者的生存率。現已證明新輔助化療對膀胱癌、乳腺癌、喉癌、骨肉瘤及軟組織肉瘤、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及頭頸部癌可以減小手術範圍,或把不能手術切除的腫瘤經化療後變成可切除的腫瘤。
4.特殊途徑化療
(1)腔內治療: 包括癌性胸腔內、腹腔內及心包腔內積液。通常將化療藥物(如絲裂黴素、順鉑、5-氟脲嘧啶、博來黴素)用適量的流體溶解或稀釋後,經引流的導管注入各種病變的體腔內,從而達到控制惡性體腔積液的目的。
(2)椎管內化療: 白血病及許多實體瘤可以侵犯中樞神經系統,尤其是腦膜最容易受侵。治療方法是,通常採用腰椎穿刺鞘內給藥,以便腦脊液內有較高的藥物濃度,從而達到治療目的。椎管內常用的藥物有甲氨喋呤及阿糖胞苷。
(3)動脈插管化療: 如頸外動脈分枝插管治療頭頸癌,肝動脈插管治療原發性肝癌或肝轉移癌。
用藥原則
儘管已有40餘種常用的抗腫瘤藥物,而且新藥還在不斷地發展,但欲取得好的療效,還必須有合理的治療方案,包括用藥時機、藥物的選擇與配伍、給藥的先後次序、劑量、療程及間隔時間等,才能做到全面、合理、有效地選擇聯合化療方案。通常聯合化療方案的組成要考慮以下原則:
1.使用不同作用機制的藥物,以便發揮協同作用;
2.藥物不應有相似的毒性,以免毒性相加,患者不能耐受;
3.單一用藥必須有效。
影響
即使在治療過程中感到不適,往往也可在兩個療程之間(暫停治療期間)迅速復原,而且可在覺得病情好轉時恢復你的日常活動。如果你是在家服用化療藥品藥片,化療則對你日常生活帶來極少的干擾。在口服化療藥物期間,你仍然視乎你自己的精神狀態,如常上班及參加各種社交活動。
有些需要通過靜脈注射的化學療法,可以在醫院門診部進行,但有些情況的確需要入住醫院一段時間,這樣就需要對你日常生活安排作出較多改變。但只要你向僱主解釋為什麼需要放假,相信大多數僱主都會諒解。
對大多數接受化療的病人來說,偶而飲用一些含酒精的飲料,不會影響治療的效果。
參考來源
- ↑ 初識化療藥物的不良反應 搜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