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餘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杭州市餘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發展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城鄉建設事業和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和依法開展相關行政執法[1]工作。
(二)組織擬訂區住房保障、房產業管理、城鄉建設、人防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以及相應的發展計劃、產業政策、改革方案等,並監督實施。
(三)統籌推進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事業等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指導和管理全區城市園林綠化、供排水管道、燃氣管道建設等工作;統籌推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下綜合管廊等建設工作;參與推進全區地鐵、市域軌道交通、鐵路建設等工作。
(四)統籌全區城鄉建設管理;指導城鎮建設、村鎮建設及其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指導監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指導農房設計、農村住房建設。參與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
(五)負責建築業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按權限負責建築工程的招投標和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築企業、工程監理、造價諮詢等中介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管理;制定建築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區園林綠化企業、從業人員登記及備案工作;組織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指導建築企業對外承包工程。
(六)負責全區建築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文明施工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牽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權限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全區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七)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的行業管理。
(八)負責全區房產行業管理,規範房產市場;落實房產市場調控政策;負責全區房屋交易管理,樓盤表和房屋面積管理、商品房租賃監督管理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按權限管理房產開發企業的資質;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歷史建築保護工作;負責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統籌工作;指導、監督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白蟻防治日常管理的工作;指導全區安置房建設和回遷安置工作並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保障性住房需求計劃;根據年度土地出讓計劃,確定土地出讓配建保障性住房總量並統籌實施;統籌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的資產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保障性住房准入資格審核認定、房源調配管理、房源交付驗收、房屋使用管理、補貼資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房改資金及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統籌全區人才租賃住房房源,負責落實人才住房保障有關政策。
(十)負責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工作;指導散裝水泥管理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負責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和綠色建築的推廣指導工作;按照分工負責區內民用建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
(十一)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專項規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戰備工作;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目錄;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城市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2]建設要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指導有關單位開展人防業務工作。
(十二)承擔全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建設工程涉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相關消防執法工作;承擔建設工程消防檔案管理。
(十三)統籌住房和城鄉建設、人防信息化工作;按分工負責相關領域安全生產、防汛防台(雪)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按照「兩個高水平」建設目標,牽頭推進基礎設施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和輻射力,高質量推進城鄉環境整治,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加強城鄉重大基礎設施的前期研究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的牽頭統籌。牽頭擬定城鄉危舊房治理改造、供排水設施建設的計劃。深入推進城鄉建設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斷優化審批流程。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按照「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房產市場調控,全面實施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穩房價、穩預期,促進房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穩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加強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強化既有房屋功能提升與綜合改造的統籌,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強化黨建引領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加強物業管理市場培育和行業監管,協調推進住宅小區綜合管理,提升物業服務管理水平。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部門綠化管理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林水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綠化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承擔區綠化和自然保護地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城市化管理區域外有關綠化養護的監管和考核工作;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和審批工作;區城管局負責對城市綠化工作進行監管和考核。
2.關於管線監管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餘杭分局負責做好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綜合管廊(管線)的統一規劃及審批管理,涉及信息基礎設施管線規劃時由區經信局配合實施;區住建局負責統籌協調相關業主單位做好管線遷改、建設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相關業主單位做好管線建成後的管理維護工作。各鎮街、平台按權限做好城鄉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綜合管廊(管線)的規劃管理等相關工作。
3.關於企業自建燃氣設施管理的有關職責分工。關於企業自建燃氣設施管理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全區企業自建燃氣設施管理,對作為工業原料使用的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設施,負責督促企業按照相關標準規範開展設計,依法查處未經安全設計審查擅自建設或投入使用的違法行為;區經信及時將煤改氣企業信息函告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和屬地鎮街按照各自分工職責範圍內做好對應工作。
4.關於油氣輸送管道管理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公安分局牽頭城市門站前油氣輸送管道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區發改局、區住建局等部門負責將輸送管道建設信息檔案資料等及時告知區公安分局,並提供專業技術保障。區住建局牽頭城市門站後城鎮燃氣管道的管理;其他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街按職責做好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並進行考評;組織擬訂機關各項工作計劃、綜合性文件及起草重要報告;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建議提案、平安創建、綜治維穩、宣傳、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局系統資產管理工作;統籌原局屬轉制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負責信息化工作;負責局系統的統計工作。
組織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建設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行業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申報評審工作;負責和指導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牽頭組織、指導行政執法工作;牽頭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行政案件及相關民事案件;負責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審核、清理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法治培訓、執法證申領等工作;牽頭做好局系統的信息公開工作;參與處理信訪投訴、律師函回復等工作。
計劃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系統年度財務收支管理、預決算編報、票據管理、納稅申報等工作;負責執行各項財務制度、政策、法規,制定系統內部財務管理控制制度;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本系統財務工作的專項檢查及審計。
行政審批科
牽頭推進局系統「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審批效率,不斷優化營商環境;負責全局行政許可和其他行政權力的審批工作。
城鄉建設管理科
組織編制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負責編制重大基礎設施前期規劃方案,統籌推進重大基礎設施、綠道、公共停車場(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城鎮建設和村鎮建設的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本區城市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工作;指導農房設計、農村住房建設;參與全區地鐵、市域軌道交通、鐵路建設;負責全區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救助工作。負責城建相關統計工作。
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科(物業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需求計劃;負責落實人才住房保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才購房補貼、租賃補貼和人才專項租賃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全區房改資金及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參與制定保障房相關價格和租金標準。負責全區房產業、中介、住房租賃行業管理;按權限管理房產開發企業的資質;負責全區物業行業、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租賃管理;負責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保修金的歸集、使用管理;指導直管公房管理;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負責全區白蟻防治管理、房屋檔案管理和房產測繪管理;負責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和房產信息化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承擔全區房產開發、中介、物業服務及房產評估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房產市場的信息監測和研究分析;落實房產市場調控政策。
建築業(勘察設計)管理科
負責建築業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負責建築工程的招投標和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建築企業、工程監理、造價諮詢等中介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管理。制定建築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指導建築業企業對外承包工程。負責全區建築工程的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文明施工監督管理;落實建築活動監管中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協調城市建築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築工程領域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和應用;指導全區預拌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應用;指導散裝水泥管理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負責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和綠色建築的推廣指導。
人防管理科
研究擬訂有關人防(民防)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組織人民防空專項規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編制,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戰備工作,擬訂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項保障計劃,落實群眾防空組織的編組,指導開展人民防空實戰化訓(演)練;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網絡系統、通信警報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目錄,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指導開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及相關管理和平戰轉換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從業企業資質和公共信用管理;負責人民防空資產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及培訓;指導相關單位開展人防工作。
安置房建設管理科
擬訂全區安置房建設、回遷安置計劃;指導、協調、督查、考核全區鎮街、平台及有關部門的安置房建設、回遷安置工作。
地下空間和管線建設管理科
受委託組織擬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綜合管廊(管線)建設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及年度建設計劃;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擬訂電網工程近期及年度建設計劃;統籌協調相關業主單位做好管線遷改、綜合管廊、電網建設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城市地下空間、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城鎮供排水設施建設;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與運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燃氣設施建設;指導和協調供排水管道、燃氣管道建設等工作。
消防管理科
承擔全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建設工程涉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相關消防執法工作;承擔建設工程消防檔案管理。
現任領導
杭州市餘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華建林。
參考文獻
- ↑ 乾貨!行政執法必備的13個執法辦案程序,搜狐,2022-11-11
- ↑ 關於人民防空,你需要知道這些知識→ ,搜狐,202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