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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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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党员大会)原图链接来自 昆明市人民政府 的图片

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正县级。

历史沿革

2000年8月,昆明市成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于2001年1月成立了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2008年5月,由便民服务中心更名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便民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先后由市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其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中心的日常事务以及对县(市)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市级分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

2009年11月,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并把“政务服务中心”定位为服务场所。这次机构改革,名称变了,但职能职责没有变化,主要是按照“依法行政、便民高效、公开公正、廉洁文明”的要求,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政策政务咨询,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在政务服务中心[2]设窗口的政府行政部门共有38家(含市监察局投诉窗口),对企业和办事群众实行“一站式”服务。

主要职责

(一)负责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场所,下同)的建设,根据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市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三)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对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事项进行组织和协调。负责各单位“窗口”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完善各“窗口”的办公条件,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六)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协调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做好局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

(八)指导、协调、督查市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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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