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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愛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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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愛英(1951年12月-),女,漢族,山東昌樂人。197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1973年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第十四、十五、十六屆中共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七、十八屆中共中央委員。沒有法律專業學位,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

早年生平

吳愛英1951年12月出生在山東省昌樂縣紅河鎮清泉村的一個普通農民家庭,父母都是不識字的貧農,吳愛英在姐妹三人中年紀最小。初中畢業後不久,約在1969年,被大隊選為婦女隊長,當時農村的初中畢業生不多。吳愛英上任後,白天率領婦女下地幹活,夜間率領女民兵到處巡邏。有一年發生水災,吳愛英率領一批婦女手拉手連成排站在大堤的決口處堵水。當時農村一般是早晨拾糞肥莊稼,吳愛英常早起,為集體拾糞,不給自己計工分,也不留姓名。吳愛英還曾經半夜起來,偷偷為集體刨蘋果樹坑,也不留姓名,後來人們才漸漸發現是她做的。

1970年10月,吳愛英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高等學校開始招收工農兵學員,吳愛英因為工作表現好,並且家庭出身好,被第一批推薦上山東大學學習,與她同批進入山東大學的工農兵學員不是勞動模範就是積極分子或者人大代表,沒有走後門的。文革期間,原山東大學被肢解,部分文科被遷往曲阜,與曲阜師範學院合稱山東大學,吳愛英是當時曲阜的山東大學「政史大隊」的學生。吳愛英在班裡年齡最小,但因處事老成,擔任了團支部副書記、副班長等職務。

1973年8月,吳愛英從山東大學政治系政治專業畢業,參加工作。當時她被分配到中共昌樂縣委黨校任教員。1974年,調任昌樂縣高崖公社黨委副書記,從此成為基層幹部,踏上仕途。

山東仕途

1975年9月,吳愛英任中共昌樂縣委常委、城關公社黨委副書記。1976年11月,任中共昌樂縣委副書記、昌樂縣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兼城關公社黨委書記、革命委員會主任。1978年7月,調任共青團昌濰地委書記、黨組書記。1982年10月,上調共青團山東省委副書記。1989年12月,調任山東省婦聯副主任,1990年8月晉升為主任。

1993年7月,42歲的吳愛英升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成為山東省歷史上首位女性副省長。1998年4月,任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2002年3月,任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山東省政協主席。

在擔任山東省主要領導工作時,吳愛英多年分管公檢法的工作。其任內的一大政績是1995年「濟南交通警察」的優秀形象受到中央肯定,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為之題詞「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濟南交警」的事跡也在全國推廣和學習。

開除黨籍

2017年6月3日,香港媒體《星島日報》報道,受到其山東老鄉、原司法部政治部主任盧恩光資歷全面造假等問題牽連,吳愛英因為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其十八大代表資格被終止[2]

2017年10月14日閉幕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央紀委關於吳愛英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吳愛英開除黨籍處分,吳愛英成為中共十八大第18名被公開通報查處的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以及首位被查處的女性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