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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 |
中文名: 常住人口 外文名: permanent residents population 特 点: 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 性 质: 名词 |
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也包括流动人口在所在的城市居住就称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算家庭常住人口。[1]
相关介绍
常住人口为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常住人口=现有常住人口+暂时外出人口。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规定,常住人口不仅指常住在普查区内并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而且还包括普查期间无户口或户口在外地而住本地1年以上的人,但不包括在本地登记为常 住户口而离开本地1年以上的人。
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 (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使用的常住人口=户口在本辖区人也在本辖区居住+户口在本辖区之外但在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待定(无户 口和口袋户口)+户口在本辖区但离开本辖区半年以下的人。
分类信息
常住人口是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具体调查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口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二)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
(三)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四)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
(五)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
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数内。
相关报道
2015年5月21日上午,北京市统计局发布人口抽样调查报告,首次公布了环线人口分布情况。
常住外来人口增量比重大幅下降
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151.6万人,与2013年相比,增加36.8万人,增量减少8.7万人,增速为1.7%,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全市常住外来人口为818.7万人,与2013年相比,增加16万人,增量减少12.9万人,增速为2%,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十二五”以来,常住人口增量、增速呈平稳下降的趋势。增量从2011年的56.7万人降至2014年的36.8万人,增速从2.9%降至1.7%,是“十二五”以来最低水平。常住外来人口的增量、增速进一步放缓。增量从2011年的37.7万人降至2014年的16万人,增速从5.4%降至2%。常住外来人口增量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从“十二五”前三年常住外来人口增量占人口增量的比重64.2%,降到2014年的43.5%。
常住外来人口增量比重大幅下降
从环路上看,环路人口分布呈圈层向外拓展,即由二三环内向四环外聚集。2014年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三环至六环间,聚集了1228.4万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的57.1%;四环至六环间聚集了941万人,占全市的43.8%;五环以外1098万人,占全市的51.1%。
常住外来人口与常住人口在环路分布情况基本一致,且向外拓展聚集的特点更加突出。三环至六环间,聚集了637.6万人的常住外来人口 ,占全市的77.9%;四环至六环间聚集了532.1万人,占全市的65%;五环以外422.5万人,占全市的51.6%。
2015年全国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7亿
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7亿。“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3个百分点,每年城镇人口增加2000万。从城市规模看,我国已有653个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已经达到14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