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茄苳树王公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埔里茄苳树王公,是位于台湾南投县埔里镇同声里、埔里兴南宫旁的茄苳树,被当地人视为神树,亦看作埔里最老的树。
目录
状况
早年环境
埔里镇同声里旧名为“茄苳脚”,得名于埔里茄苳树王公。该树周围区域在日治时期为属于居民许春成的农地,附近的杷城排洪道原先是一条野溪。因树根系可吸取溪水氧气,加上自行嫁接,让此树在埔里屹立多年。
许春成在树旁设了一座土地祠,并供奉树王公,自费铺设一座竹管仔桥,后见来参拜者多,便将土地祠从半坪扩充成1坪大、竹管仔桥换成板仔桥。他与孙子许国庆曾目睹树洞遭人纵火过。随著时代变迁,原本在市郊位置的树王公,周围也盖起了一排排的楼房。1980年代,许国庆邀请友人林木炎,向地方募集翻修土地祠,聘请何肇钦担任设计监工,扩大为十坪大小,取名“兴南宫”,通道也改为水泥桥。
1985年,兴南宫管理委员会邀台湾大学农学士路统信帮估算树龄。他测得树高17公尺、直径3.92公尺、周长12.3公尺,以钻取样本木条依年轮推算树龄约为一千两百多岁。
地主封闭
原先埔里茄苳树王公有一树洞,在日治时期就会有民众躲在洞内聚赌,遭日本警察派人用土填满。随著大家乐、六合彩流行,外传此庙土地公灵验,赌徒就常此庙求明牌,久之,庙内成为赌场,树下日夜聚满各色人等,曾席开三十赌桌。当时香烟盖过香火,地上布满烟蒂、槟榔,夜半因赌输钱而打架滋事的声响传遍邻里,草屯一带的不良分子们也闻风而至。此状况让埔里居民觉得丢脸,连家中的小孩都禁止往此树去。
身兼兴南宫监事的地主许国庆发现有相关人士在庙抽头营利,于是1993年元宵节后,将庙以铁丝圈住,同年2月25日又以水泥板墙隔绝外人、上锁铁门,只许农历初一、十五开放给外人祭拜。但此举招起民众非议,与许国庆争执的对方,更召开记者会,声讨地主封庙之举。
因产权争议、建物阻隔,想要看此老树的人只能走进庙旁的水利地防火巷,隔著杂草丛生、垃圾满地的空地远观。九二一地震后,树身依然屹立,于是居民在树旁立一块刻有“老神在在”的石块。2002年,镇公所调查地区老树,认定此树为镇内最老的树。镇代陈昭阳曾建议此树应与对面中兴大学实验林地合并管理,成为发展观光的文化财。镇公所除纳入列管外,也派人定期来老树除草,并曾透过里长周文祺、镇代陈昭阳和黄俊祥与许姓地主多次沟通,来获得重新开放,包括以地易地等各种方法都尝试过,但就是无法取得地主的认同。兴南宫管委会原计画购买树地,但市价约达新台币3000万元,难以达成。
2008年报导,小花蔓泽兰沿此树邻近荒废的菜圃蔓延爬上树身,引起树冠日益稀疏。因树身周边杂乱,外围绕起水泥板围墙和菜园,另两边则是未完工的公寓废墟,让地方文史工作者黄炫星不忍,亟盼政府重视。
重新开放
2016年8月,鱼池乡民宿业主吴宗宪,去参观埔里茄苳树王公。他发现主干内部不但中空碳化,木质腐朽、附生雀榕缠绕,加上邻近建物使得树冠、树根难以伸展,兴南宫金炉产生的热气让一侧树叶干枯,健康情况非常不佳,刚好遇上树旁的民宿屋主求售,便斥资千万买下建物。吴宗宪打掉原屋主留下的停车水泥地与车棚,开放围墙铁门,让民众能亲近老树。
2017年2月4日,当地的画家们来此写生。3月,永和社大树木学教师林𬀩翔前来观察并诊断老树,判断树木根系土壤硬化、邻近金炉又产生高温与灰烬,都对老树造成伤害,应当早日做好养护,避免健康恶化。
2018年6月,庙方管委会获地主同意进行环境改善。8月初,中兴大学教授刘东启前来义诊,勘查后诊断树内部严重腐烂,只剩下外部约5公分的部位尚活,主因是栖地环境不佳,根部土壤又遭长期踏压,须立即医治。兴南宫管委会主委兼同声里长周文棋表示,护树第一阶段是改善栖地、拆除水泥设施,改种草皮,让部区尽量避免人员进入踩踏,也将向福田树木保育基金会争取老树医治计画。8月7日,现场举行祈求救援祈福活动,台湾老树救援协会自该日开始分阶段医疗,先采高压水刀机为硬化栖地通气注水,让树正常呼吸与吸收营养,5年内也禁止修剪,避免内外交迫。
2019年6月,台湾老树救援协会发现树况急转直下,叶片明显出现黄斑、大量掉落。刘东启教授紧急会勘,发现兴南宫管委会所做的绿美化设施及树下放置流动厕所的基础,对老树生命构成危害,加上5月又多雨,根部透气、排水不良,导致积水腐烂,才会在短短几个月内迅速衰弱。后续抢救规模、难度将更甚于去年数倍。
信仰
相传早年医药缺乏,小儿高烧采此树叶捣汁服用即可见效,遂被被居民尊为救命树。八七水灾、八一水灾,皆有居民攀上此树而获救。农历八月,树王公生日时,众信徒与义子齐聚来庆生。一名不愿具名的餐饮业退休的廖姓镇民曾赠送10万元做护树基金,因他孩童时期身体不佳,特地至树前祈求庇佑健康成长,后来以此还愿。
当镇公所想将杷城排洪道旁的多棵路树移植时,台湾护树团体联盟及埔里在地的护树人曾在2015年10月13日,到祭拜此树王公的庙宇祈福。
对树神的礼拜信仰,也成为台湾民众人文交流的基础,像是此树的信徒就会与名间茄苳神木公、里港茄苳尊王和后垅仔茄苳公的信众举办元宵会香。树王公会的会员每年都会互访交流,如1996年9月18日晚间,台中树王公分会就来兴南宫举行寿诞,次日举行镇座纪念日,各地分会也莅临参与进香仪式。
神树
神树,是指被赋予神灵性质的树,中国树神的原型为周礼中象征社神的社树,后来脱离社神而成为独立的崇拜对象,属于自然崇拜的一种,通常伴随著宗教行为,如将树围上红布、设神龛、香炉等,在华语圈统称大树公、树王公等,亦有以树名字尾加上“公”作为称呼,如台湾彰化县九龙大榕公、云林县万年庄茄苳公等。在华南、香港、澳门、台湾、琉球,榕树是很常见的神树。
在台湾,枝叶茂密而枝干粗壮的老树被人们认为具有神灵或神力在其中;老树所在地的居民经常会认定该处为“地灵人杰”之地,并在树荫下建土地庙,祭拜祈求农作丰收,以为家族换取更多生活所需物资。[1]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对自然神的崇敬而产生的崇拜活动,乃原始宗教。不同的原始部族因应生活环境而崇拜不同的对象,把对象视为神来崇拜。
自然崇拜的神祇来源可归纳三大类,就是天体、自然力和自然物。对天体崇拜产生的,包括日月星辰等神祇。对自然力崇拜产生的,包括对风雨雷电等神祇和祭天活动。对自然物的崇拜,则直接见于自然物体本身的神祇。
- 社神
社为儒教及中国民间信仰中,掌管土地的神祇,与后土不同,后土指整个自然界的大地之神(即地母),而社神带有人文社会属性,指某一管治区域的土地神,可以细分为大社(管辖天子统治疆域的土地神)、国社(管辖诸侯国境的土地神)、乡社(管辖一乡之土地神,类似城隍、境主神)、里社或村社(即福德正神)等不同神格;和五谷之神稷神合祀时,称为社稷。在周礼中,社神常以一棵当地常见的大树为象征,称为社树,后世由此衍生出树神崇拜。引申为负责拜神的宗教组织时,称为邑社或者里社。自唐代起,社亦可以指村落或者邻里组织。
语源
“社”字不见于殷商甲骨,但甲骨文字中有祭祀“土”的例子。王国维首先提出甲骨文中的“土”为“社”的假借字,亦即后世所说的社神。但王其后又改变了看法,认为“土”指的是商先公相土。其他学者对王的看法作出了许多补充,如陈梦家认为卜辞所祭的“土”可分为社神与相土两类。于省吾则举出卜辞“土”、“方”同祭之例,引《诗经•小雅•甫田》“以社以方”一句论证“土”为“社”的假借字>。姚孝遂与肖丁更进一步怀疑商先公相土可能是从作为自然神的“土”发展出的祖宗神。
字形方面,甲骨文“土”多作一菱形置于“一”上之形。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李孝定以为菱形象土块,而一则代表地面[2]。《淮南子•齐俗训》有“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的记载。一些学者就此认为菱形象征祭祀社神所用的石柱。郭沫若则认为“土”字象女阴,源于先民的生殖崇拜。后起的“社”字则为一会意字,左边部首“示”,是祭坛的象形文字;右边“土”表示“土地”。“社”的字形含义就是“神化的土地”或“在祭坛边拜神”。
“土”字的由来或源自于古人膜拜的图腾柱。经过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演变,古人在“土”字边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
发展
商、周两代
土地神“社”在商代已受崇拜。商人的最高神是“上帝”,自然神中,社是最重要的,被视作守护神。社和祖先,是商人崇拜的两大焦点。祖灵是男性,社则有时被视为女性,与“阴”相连。
社神以土墩(天然祭坛)、大树、竖立的石头、木柱以至一束茅为象征。象征社神的土墩、大树或石头,称为“社主”。商代会以人和动物祭祀社。由于社被视作国家或军队的保护神,征服一国时,会移除或摧毁其社石,以削弱其统治者的神灵。
在周代,社和谷神“稷”被一起崇拜,合称“社稷”。周王会在冬至和夏至每年两次祭祀社稷。社稷在露天的祭坛崇拜,祖先则进入祖庙崇拜。社稷之坛在王宫之西,祖庙在王宫之东,二者构成国家的一对象征。
社的崇拜随著分封领土而制度化。周王分封土地时,会赐予宗室一小块国家社坛的泥土,用来建造分封新国的社坛,社成为新国的保护神。而小社神则负责保护城邑和村庄,从王都到村邑,莫不有自己的社和社坛。
地方性的社每年接受春秋二祭,水旱等灾害结束后也会祭社。拜祭社神时会献上牺牲,仪式结束后,族群中人一起欢宴,分享牺牲之肉。典礼费用由族群中人分担,由当地父老或村长领导。社坛四周土地则成为公共聚会的场所。因此,社是一地社会和宗教活动的中心。
秦汉六朝
汉代继承周代传统,从中央到地方官署都崇拜社,由官员主持,然而社之崇拜已不如周代时重要。社坛四周土地是公共空间,在此也举行地方官就职和祈雨等仪式。
在乡里,社崇拜是民间事务,负责人称为“社宰”或“祭尊”,社亦称为“后土”、“土地”或“地主”。祭社活动或自愿参加,须筹集捐款。后来地方佛教社团因此亦沿用“社”一名。崇拜社后有分发肉食和饮酒仪式,在群体中促进同族精神的形成。
魏晋南北朝时道教、佛教的集会宴会“斋”,演变自社的崇拜。拜佛的民间组织“邑会”,则演变自社的组织。
唐宋元明清
各地村落都为避免水旱、祈求丰收和感谢神灵,以石块或树木为社,加以崇拜祭祀。祭社时,村民会奏乐、供奉、烧纸钱、大吃大喝,儿童游玩,巫觋亦会参与起舞,鼓声雷鸣。南方人端午节竞舟,也会祭社。
祭社所费不菲,社钱多由巫觋征收。村落或为祭社活动而订立社规。唐代五代时,朝廷则会鼓励和奖掖民间的祭社活动。
自宋代起,祭社渐受冷落,尤其在北方。村落各建庙宇,包括土地庙,过去对社所作避水旱灾害的祈求,开始转向各种神庙。
“社”的意思亦有变迁,可容纳各种神灵。社原本是“坛而不屋”的,但庙宇为农事祈求而建的,有时都称为“社”,庙中神灵亦被视为社公。由于狐仙信仰盛行,狐神有时也被视为社公。“社”成为农村民间神灵的一个总称。
参考文献
- ↑ 周宗贤/老照片说故事 - 淡水维基馆. tamsui.dils.tku.edu.tw. [2020-01-10].
- ↑ 李孝定. 《甲骨文字集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