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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密度 |
中文名: 人口密度 含义: 单位面积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数 表示: 世界各地人口的密集程度 计算单位: 每平方千米或每公顷内的常住人口 |
人口密度是单位面积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数。它是表示世界各地人口的密集程度的指标。通常以每平方千米或每公顷内的常住人口为计算单位。世界上的陆地面积为14800万平方千米,以世界70.57亿人口计,平均人口密度约为每平方千米47人。[1]
基本介绍
人口密度是单位面积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数。它是表示某一地区人口的密集程度的指标。通常以每平方千米或每公顷内的常住人口为计算单位。在面积相同的二个不同区域内,居住多少人一般是不相同的。人口密度能从数量上反映人口分布的地区差异,是反映某一区域范围内居住人口疏密程度指标。世界上的陆地面积为14800万平方千米,以世界70亿人口计,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7人。但是,世界上实际人口的分布是很不均匀的。按各国的平均数而论,以农业经济为主,人口比较密集的孟加拉国为例,其人口密度为881人/平方千米(据2005年统计数字,下同);而国家比较小,全部国土中城市占重要地位或全部为城市的新加坡与摩纳哥为例,前者的人口密度为7714人/平方千米,后者为17565人/平方千米。再看人口少的国家或地区,如蒙古的人口密度约为1.6人/平方千米;北美洲的格陵兰地区只有0.023人/平方千米,即平均每42.7平方千米才有1人。在冰天雪地的南极洲,它的面积达1400万平方千米,则是一个无固定居民的地区。我国人口的数量居世界第一位,人口密度平均是132人/平方千米,密度最高的江苏为 712人/平方千米,密度最低的西藏只有2人/平方千米。以城市而论,北京市市区的人口密度为973人/平方千米(2008,下同),但各区县差别仍很大,如市内的宣武区,人口的密度达28520人/平方千米,而远郊的门头沟区则只有266人/平方千米。
同地区人口数经常变动,故人口密度的计算须针对一定地区和一定时点进行,以便相互进行比较。1900~1980年,世界人口密度已从每平方公里10.8人增至29人。1980年,欧洲人口密度最高,为67人;亚洲次之,为60人;拉美17人,非洲15.7人,北美11人,大洋洲2.5人。中国的人口密度1981年为105.5人,但分布不平衡。西北部的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4省区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不足8人,而其余26个省、市、自治区平均人口密度达200人左右。其中江苏、山东两省高达500人以上。
人口密度
为使人口密度同资源、经济紧密结合,人口密度分为:①农业人口密度。指单位面积上的平均农业人口数。它可避免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比较人口密度时,因城乡人口比例相差悬殊而带来的假象,真实地反映散居在土地上并依赖土地生活的人口密度。故既有地理意义,又有经济意义;②比较人口密度。指单位农用土地(包括耕地、多年生作物和可利用的牧场,后者按3:1折换成耕地)上的平均人口数。这一指标可避免不同而造成的假象,更确切地反映农用土地的负担能力,或反映地区人口对的压力大小;③经济人口密度。指各种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与人口的比。如人均水资源量、人均能源、人均、人均收入、人均工农业产品产量等。
密度等级
我们可以从人口密度的分布来看世界人口分布的情况。一般把人口的密度分为几个等级:
第一级 人口密集区 >100人/平方千米(例如:中国、韩国、日本)
第二级 人口中等区 25~100人/平方千米(例如:巴西、埃及)
第三级 人口稀少区 1~25人/平方千米(例如:蒙古)
第四级 人口极稀区 <1人/平方千米(例如:加拿大、格陵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