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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鸿
出生 478年*月*日
齐州清河
职业 北魏史学家

崔鸿(478~525年),字彦鸾,东清河郡鄃县(今山东省夏津县)人。北魏大臣、史学家,长广太守崔灵延之孙,梁郡太守崔敬友之子。[1] 关于崔鸿的父亲崔敬友及其子崔子元,在《北史》中均有载述,可是在《崔氏族谱》中却没有载记崔敬友及崔子元。崔鸿在《崔氏族谱》中为“六世”,而在“五世”中没有载录崔鸿之父崔敬友;在“七世”中也没有载录崔鸿的儿子崔子元。据《魏书》卷67及《北史》卷44载:(崔敬友)崔光之弟,性好佛道,昼夜诵经。初为本州治中(为州官的助理,主管文书事务)颇受贿,为御史所案,逃免。后除梁郡太守,以母丧不拜。又据《魏书》卷67及《北史》卷44载:(崔子元)崔鸿子。仕为秘书郎,……后谋反,事泄逃窜,会赦免,旋为其叔父鵾所杀。通过上述,可知《崔氏族谱》中没有载录崔鸿之父崔敬友,是因其犯“受贿”罪的缘故;未载崔鸿之子崔子元是因其犯“谋反罪”的缘故。在我国各氏族的谱牒撰修中,凡犯过罪或德行不佳者,均不得入谱,这是通例,各氏族无不恪遵。崔鸿的胞弟叫崔鹍,在《北史》中有要略记载,而《崔氏族谱》中则没有载录。崔鸿之弟崔鹍杀侄子崔子元的原因,大概是因其犯“谋反”的大逆罪,惧其辱没门庭。至于崔子元有无子嗣,在《崔氏族谱》崔鸿名下及“八世”中均未有载录,只好留待后考了。

出身清河崔氏乌水房,少好读书,博综经史。历任兵部郎中、司徒左长史,奉命参修国史,撰写孝文帝和宣武帝世宗《起居注》,迁前将军。 孝昌初年(525年),拜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卒于任上,追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2] 台阁大臣崔光的侄子(世居今夏津县]白马湖镇西部崔楼,崔庄,南店三村有一处)。仕魏为中散大夫,郎中加前将军。以本官修辑国史,后累官至给事黄门侍郎,加授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 崔鸿秉性耿介,遇事直陈,为同僚所钦服,主张为官求才,不拘一格。公元513年(北魏孝武帝延昌二年)大考百官,崔鸿乘机向朝廷建议对“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岂拘一阶半级者哉?” 崔鸿聪明好学,少时就有著述。自公元500年(北魏宣武帝景明元年)开始,于公务之暇搜集整理旧史资料,于公元504年(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着手编纂《十六国春秋》,历时三载撰《十六国春秋》95卷,唯恐书中内容有悖朝廷之处,故未敢刊印。迄于公元528年(孝庄帝永安元年)其子崔子元,将其父所撰《十六国春秋》,缮写一本,奏献朝廷,藏于史馆。后因世事沧桑,原本失没,今仅有清人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传世。

十六国时期,汉地江南、荆湘地区有东晋控制,而汉地北部和西南部则先后建立了二十多个国家。其中的成汉、前赵、后赵、前凉、北凉、西凉、后凉、南凉、前燕、后燕、南燕、北燕、夏、前秦、西秦、后秦十六个国家实力强劲,北魏史学家崔鸿取其中十六个国家来代表这段时期,称这时期为“十六国”。范围大致上涵盖汉地中部、东部、西部,最远可达漠北及西域。


本 名 崔鸿 出生时间 478年
字 号 字彦鸾 去世时间 525年
所处时代 北魏 主要作品 《十六国春秋》
民族族群 汉族 主要成就 史学家 前将军 散骑常侍
出 生 地 齐州清河 封 赠 镇东将军 度支尚书 青州刺史


人物生平

崔鸿,崔光之弟崔敬友之子,世居东清河郡(今夏津县白马湖镇)。太和末年,为彭城王(元勰)国左常侍。景明中,迁员外郎、兼尚书虞曹郎中,典起居注。迁给事中,兼祠部郎中,转尚书都兵郎中。永平初年,为镇南将军(邢峦)行台长史。徙三公郎中,加轻车将军,迁员外散骑常侍。延昌末,加中坚将军,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元雍)友、司徒长史。正光初,加前将军。撰高祖世宗《起居注》。孝昌初,拜给事黄门侍郎,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卒,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著作有《十六国春秋》一百零二卷。 秉性耿介,遇事直陈,为同僚所钦服。主张为官求才,不拘一格。延昌二年(513年),大考百官,乘机向朝廷建议对“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岂拘一阶半级者哉?”崔鸿聪明好学,少时就有著述。景明元年(500岁年)开始,于公务之暇搜集整理旧史资料。正始元年(504年),着手编纂《十六国春秋》,历时三载撰写《十六国春秋》95卷。收集到成汉国的史料,补充成一百卷。唯恐书中内容有悖朝廷之处,故未敢刊印。孝庄帝永安元年(528年),其子崔子元将其父所撰《十六国春秋》,缮写一本,奏献朝廷,藏于史馆。后因世事沧桑,原本失没,今有清朝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传世。

人物作品

其先人仕南燕和刘宋,伯父崔光是著名史学家,仕北魏,官至太子少傅、司徒、侍中、国子祭酒镶著作,曾参与撰修北魏国书。崔鸿“弱冠便有著述志”,他的志向就是要修撰一部全面的、系统的记述十六国历史的著作。他认为自从西晋“八王之乱”以后,虽然“所在称兵,竞自尊树”,但“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他们虽然都是少数民族所建的政权,但他们是这一时代的政治代表和象征,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总结这一时代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其“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乘会之势,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此外,虽然十六国各有国书,记载本国史事,但“诸史残缺,体例不全,编录纷谬,繁略失所”。亟需加以“审正不同,定为一书”,编撰出一部记录这一时代的全史。 从景明元年(500年)开始,崔鸿便开始搜集十六国的旧史及其他资料。由于当时北魏刚迁都洛阳不久,各种书籍“率多分散”,他不得不“求之公私,驱驰数岁”,做到详细占有材料。为了抄录、搜集史料,他几乎竭尽了家产和俸禄,有时甚至没有买纸的钱,可见他是在生活清苦的情况下从事著述的。 到正始三年(506年),《十六国春秋》初稿已基本完成,但为了撰写最后的5卷“蜀录”,他四处访购常璩所撰记载蜀国历史的《蜀书》,但久求不得,为此他又一直耐心等待了近20年,直到得到此书,才补写了最后5卷。由此也可见作者著述之严谨。这样,直到正光三年(522年),《十六国春秋》才最后完成。 崔鸿编纂的《十六国春秋》,体例比较完备,改各国书为录,主为纪,臣为传,又有序例1卷,年表1卷,合计102卷。因为这部史书的叙事以晋为正统,怕忤犯了北魏朝廷,所以当崔鸿在世时,它没有公开传布。崔鸿死后,其子子元才缮写一部,于永安年间奏上朝廷。由于书中刊著了各国遗事,内容丰富,其中虽不免有疏略讹误等缺点,但在当时它仍是一部有价值之作。唐代修《晋书》时,曾征引了本书许多资料,唐宋类书也收录了不少。可惜这部书从北宋以后就亡佚了,现行的辑本有两种;一为明代屠侨孙等辑缀的《十六国春秋补遗辑佚》;一为清代汤球的《十六国春秋辑补》。 正光五年(524年),崔鸿伯父崔光病危。崔光掌修北魏国史多年,但他认为本朝历史不是本朝人所能修成的,史官只需记录时事,编著卷目,便算尽责了。所以直到他临终前,魏史仍“阙略尤多”。崔光把修撰国史的希望寄托于崔鸿,对鸿表示“群才非君莫可”,并向孝明帝推荐了崔鸿。 正光五年(524年),崔鸿受诏撰修国史,可惜他不幸染病,第二年便病逝了。死时崔鸿年仅48岁。

作品评价

崔鸿是第一个为少数民族政权写史的人。他把十六国时期当作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把少数民族政权的历史提高到正史地位,并为此倾注了毕生心血,他的《十六国春秋》,不仅有宝贵的史料价值,而且在史学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开日后北魏史、辽金史、元史、清史之先河,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象征。 北魏崔鸿所著的《十六国春秋》,是研究十六国史的重要文献。看到《十六国春秋》,是明万历年间出现的残本。《十六国春秋》散佚的时间,清代学者多有猜测。王鸣盛认为,“盖当五代及宋初而亡。”钱大昕认为,“宋人已无见此书者。”然王、钱二位均未做深入考证。其实,《十六国春秋》于宋时仍存。如北宋初编成的大型类书《太平御览》,即是抄录《十六国春秋》最多的一部类书。北宋中后期司马光编就的史学名著《资治通鉴》,亦大量抄录了《十六国春秋》的史料。在南宋还是可以找到《十六国春秋》存在的痕迹。如南宋初孔传的《东家杂记》提到,他读过《十六国春秋》。号称宋代四部目录书之一的《遂初堂书目》著录有《十六国春秋》。甚至明中期学者杨升庵也看到过《十六国春秋》,这比此后万历年间出现的《十六国春秋》残本要早。这说明到明中期,《十六国春秋》仍存在。 《十六国春秋》是北魏崔鸿所撰的一部记述自西晋灭亡至北魏统一北方前,北方十六个政权兴亡历史的断代史。魏晋南北朝时代是个动乱的时代,而对于史学,却是个发展的时代。这一时期,“正史”名称开始出现,并且在图书分类中,“史部目录”正式形成,使得史学由作为经学的附庸上升为同经学并立的独立科目,并且确立了仅次于经学的重要地位。可以说,前承秦汉大一统之余绪,后启隋唐盛世之端倪的魏晋南北朝,在史学的进展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崔鸿的家世背景,不但富于史学的传统,而且其高门大姓的出身,更是为其成书提供了优越条件。北魏时期,崔氏为北方地区的高门大族。崔鸿所属的这一支原居河北清河郡,其曾祖崔旷早年随南燕主慕容德南渡黄河,迁居于青州。崔旷在宋文帝时曾官至乐陵太守,崔鸿祖父崔灵延在宋孝武帝时为龙骧将军、长广太守、受封关内侯。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年),北魏征南大将军慕容白曜平定三齐,崔灵延以败军之将被俘并迁至北魏代京附近。崔鸿的伯父崔光也一同被迁。崔光后来出仕北魏,参与机要,成为拓跋王朝倚重的元老重臣。崔鸿的父亲崔敬友是崔光之弟,曾出任本州治中、梁郡太守。更为重要的是,崔光也是北魏重要的史学家。从30岁起任著作郎,参与修撰北魏国史,到73岁病故,崔光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史职,这或许影响到了崔鸿的史学撰述。 崔鸿自身亦富有才学。《魏书》称其“少好读书,博综经史”,以才学闻名于洛阳。他一生,历仕孝文、宣武、孝明三朝,仕途相对平坦,职事之余,被委以史任。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年),崔鸿被拜为彭城王国左常侍,开始了其政治生涯。宣武帝景明三年,迁员外郎,兼尚书虞曹郎中,敕撰起居。又迁给事中兼祠部郎,转尚书都兵郎中。永平初,徙三公郎中,加轻车将军,又迁员外散骑常侍,领郎中。延昌四年(515年),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友,又为司徒长史。 正光三年(520年),加前将军,参修孝文帝、宣武帝起居。正光五年(524年),以本官修缉国史。孝昌初,拜黄门侍郎,寻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家世背景下,崔鸿最终成就了《十六国春秋》这部史学名著。史称崔鸿“弱冠便有著述之志”,他见晋、魏前史皆自成一家,无所措意,乃转而综合十六国史,“定为一书”,名曰《十六国春秋》。

史书记载

《北史列传第三十二》 崔鸿,字彦鸾,少好读书,博综经史,稍迁尚书都兵郎中。诏太师、彭城王勰以下公卿朝士儒学才明者三十人,议定律令于尚书上省,鸿与光俱在其中,时论荣之。后为三公郎中,加员外散骑常侍。 延昌二年,将大考百寮,鸿以考令于体例不通,乃建议曰:“窃惟昔者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扬清激浊。故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岂拘一阶半级者哉。二汉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须此人,人称此职,或超腾升陟,数岁而至公卿,或长兼、试守称允当迁进者,披卷则人人而是,举目则朝贵皆然。故能时收多士之誉,国号丰贤之美。窃见景明以来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转一阶。贵贱内外,万有余人,自非犯罪,不问贤愚,莫不上中,才与不肖,比肩同转。虽有善政如黄、龚,儒学如王、郑,才史如班、马,文章如张、蔡,得一分一寸,必为常流所攀,选曹亦抑为一概,不曾甄别。琴瑟不调,改而更张,虽明旨已行,犹宜消息。”武帝不从。三年,鸿以父忧解任,甘露降其庐前树。十一月,宣武以本官征鸿。四年,复有甘露降其京兆宅之庭树。后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友,仍领郎中。正光元年,加前将军,修孝文、宣武《起居注》。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阙略尤多,每云:“此史会非我世所成,但须记录时事,以待后人。”临薨,言鸿于孝明。五年,诏鸿以本官修缉国史。孝昌初,拜给事黄门侍郎,寻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鸿在史甫尔,未有所就。寻卒,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鸿弱冠便有著述志。见晋、魏前史,皆成一家,无所措意。以刘元海、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苌、慕容德、赫连屈丐、张轨、李雄、吕光、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皓、沮渠蒙逊、冯跋等并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国书,未有统一,鸿乃撰为《十六国春秋》,勒成百卷,因其旧记,时有增损褒贬焉。鸿二世仕江左,故不录僭晋、刘、萧之书,又恐识者责之,未敢出行于外。宣武闻其撰录,遣散骑常侍赵邕诏鸿曰:“闻卿撰定诸史,甚有条贯,便可随成者送至,朕当于机事之暇览之。”鸿以其书有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且既讫,不奏闻。鸿后典起居,乃妄载其表曰:臣闻帝王之兴也,虽诞应图箓,然必有驱除,盖所以翦彼厌政,成此乐推。故战国纷纭,年过十纪,而汉祖夷殄群豪,开四百之业。历文、景之怀柔蛮夏,世宗之奋扬威武,始得凉、朔同文,牂、越一轨。于是司马谈司马迁感汉德之盛,痛诸史放绝,乃钤括旧书,著成《太史》,所谓缉兹人事,光彼天时之义也。昔晋惠不竞,华戎乱起,三帝受制于奸臣,二皇晏驾于非所,五都萧条,鞠为煨烬。赵、燕既为长蛇,辽海缅成殊域,中原无主,八十余年。遗晋僻远,势略孤微,人残兵革,靡所归控。皇魏龙潜幽、代,内修德政,外抗诸伪,并、冀之人,怀宝之士,襁负而至者日月相寻。太祖道武皇帝以神武之姿,接金行之运,应天顺人,龙飞受命。太宗必世重光,业隆玄默。世祖雄才力睿略,阐曜威灵,农战兼修,扫清氛秽。岁垂四纪,而寰宇一同,百姓始得陶然苏息,欣于尧、舜之代。 自晋永宁以后,虽所在称兵,竞自尊树,而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乖会之道,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但诸史残缺,体例全亏,编录纷谬,繁略失所,宜审正同异,定为一书。诚知敏谢允南,才非承祚,然《国志》、《史考》之美,窃亦辄所庶几。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诸国旧史,属迁京甫尔,率多分散,求诸公私,驱驰数岁。及臣家贫禄微,唯任孤力,至于书写所资,每不周接。暨正始元年,写乃向备。谨于吏案之暇,草构此书,区分时事,各系本录。稽以长历,考诸旧志,删正差谬,定为实录,商较大略,著《春秋》百篇。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唯常琚所撰李雄父子据蜀时书,寻访不获,所以未及善成。辍笔私求,七载于今。此书本江南撰录,恐中国所无,非臣私力所能终得。其起兵僭号,事之始末,乃亦颇有,但不得此书,惧简略不成。久思陈奏,乞敕缘边求采,但愚贱无因,不敢轻辄。散骑常侍、太常少卿、荆州大中正赵邕忽宣明旨,敕臣送呈,不悟九皋微志,乃得上闻。奉敕欣惶,庆惧兼至。今谨以所讫者附臣邕呈奏。 臣又别作《序例》一卷、《年志》一卷,仰表皇朝统括大义,俯明愚臣著录微体。徒窃慕古人立言美意,文致疏鄙,无一可观,简御之日,伏深惭悸。 崔鸿意如此。自正光以前,不敢显行其书。自后以其伯崔光贵重当朝,知时人未能发明其事,乃颇传读。然鸿经综既广,多有违谬。天兴二年,姚兴改号鸿始,而鸿以为改在元年;明元永兴二年,慕容超禽于广固,鸿又以为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败于长安,而鸿亦以为灭在元年。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亲属成员

崔业传承至崔温、崔林(《广韵》说) 崔业 崔昱 崔绍 崔雅 崔忠 崔泰 崔恪 崔因 崔双 崔邯 崔寓 崔林 崔景 崔琏 崔权 崔济 崔湫 崔融 崔温

崔鸿墓志

《崔鸿墓志》,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9月造,叙述了北魏著名史学家崔鸿的生平、著述等。该墓志的书法反映了魏书在当时的特点,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文物价值。

原图来源 崔鸿图册


中文名 崔鸿墓志 主人公 崔鸿
所在地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质 地 青石
年 代 南北朝 形 状 正方形
出土地 山东临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