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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 佛兰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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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芒人(荷蘭語:Vlamingen),亦稱佛蘭德人或弗拉芒人,為日耳曼民族之一,屬歐羅巴人[1]。使用弗拉芒語(現統一稱呼荷蘭語),屬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居住在現今的佛蘭德地區,故得名。為比利時兩大主要民族之一,另一民族為使用法語的瓦隆人。弗拉芒人的族源與荷蘭人基本相同,主要由弗里斯蘭人、法蘭克人、撒克遜人等古代日耳曼部落和凱爾特人結合而成。弗拉芒人在比利時人口中占多數約(60%)。歷史上,於中世紀時所有居住在佛蘭德伯國的人,不論使用何種語言,都稱為弗拉芒人。現今的佛蘭德地區由佛蘭德伯國的一部分以及中世紀的布拉班特公國及洛恩伯國所組成。

民族分布、人口與語言

地理分布

弗拉芒人主要分布在比利時北部的佛蘭德地區,即比利時行政區中之弗拉芒大區,而傳統意義的佛蘭德亦包括法國北部和荷蘭南部的一部分。

人口

依據2011年的統計資料,弗拉芒人的人口大約有730萬人。

語言

弗拉芒人使用弗拉芒語,弗拉芒語是比利時荷蘭語的舊名稱[2]。 根據 Hooghe(2004)的研究,講荷語的人口占多數(約 56%),其次是法語(約 43.5%),最後則是德語人口(約0.5%)。目前這三個語言都被明訂為比利時的官方語言(official language),不過卻有使用區域之別。弗拉芒區的唯一官方語言是荷語,南部瓦隆區的官方語言則是法語,而東部德裔社區的官方語言則是德語,至於首都布魯塞爾(Brussels)則是法語以及荷語的雙語區。

歷史沿革

14世紀以來,弗拉芒語用來描述居住在佛蘭德和布拉班特公國的居民所使用的語言和方言。

16世紀尼德蘭資產階級革命中,北部居民由天主教改宗基督新教加爾文派,脫離西班牙,建立荷蘭共和國,發展成為荷蘭人。尼德蘭南部的居民仍處於西班牙統治下,繼續信奉天主教,逐漸發展為弗拉芒人。

在西班牙之後,弗拉芒人又相繼遭受奧地利、法國的統治。1794年至1815年在法國的統治下,法語為唯一的官方語言,人民被強迫只能在公眾場合中使用法語,導致精英及少部分中產階級的法語化。 拿破崙戰敗後(1815),維也納會議將南北尼德蘭合併為尼德蘭聯合王國,由威廉一世擔任國王。威廉一世強力的推動荷蘭化的同化政策,處處以荷蘭化為指標,他還制定了法律,重新建立荷蘭語在學校的使用,結果引起南方人民的反抗。

比利時的南方以及北方經過二世紀的隔絕之後,在宗教社會、文化的發展大有不同,而威廉一世激烈的語言政策是造成南方尼德蘭反抗的原因之一。威廉一世使標準荷蘭語作為唯一的 官方語言以整合南北雙方,不僅未顧及瓦隆地區居民長久使用法語的習慣,亦忽略法語已為大眾普遍生活所廣泛使用。並且, 法語比荷蘭語有更高的社會評價,故大眾並未有使用荷蘭語的高度動機。此外,由於南方快速的工業化突顯了南北雙方之間的經濟差異,使用法語方言的人口、政府以及菁英們紛紛擔心自己的地位和自主權將喪失。

惟此一語言政策並不是造成比利時南北分裂的唯一原因,南尼德蘭的人民多數信仰羅馬天主教,他們懷疑信仰新教的威廉一世想要強制實行新教, 在羅馬天主教和法語優越的南方比利時地區激起強大的反對聲浪。最後,比利時自由主義者不滿威廉專制行為而相繼起義。 從而,在1823年的語言改革是第一個被廢除的荷蘭法律,在隨後的幾年中,限制使用荷蘭語的法律也相繼出現。這種政策導致弗拉芒運動逐漸出現,其系建立在早期反對法國不正義的感情之上,而在寫作中(以18世紀晚期的作家Jan Verlooy為例)表達出對南方親法菁英的批評。弗拉芒運動在接下來的150年中的努力,在不小的程度上促進了自19世紀末起,荷蘭在法律、社會政治以及語言上的平等。 1828年,羅馬天主教會和自由主義者組成「反對聯盟」,要求威廉一世改革議會,出版、信仰、結社、教育和語言自由。

比利時革命前,荷蘭語中的「弗拉芒」主要用於表示居住在佛蘭德伯國的人。

1830年,尼德蘭聯合王國南方的省分宣布獨立,建立比利時王國。

比利時革命後,弗拉芒人對於「弗拉芒語」的認同感顯著增加。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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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