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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氣象學會是由氣象科學技術及相關科學技術領域的單位和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註冊的以促進氣象科學技術發展和普及為宗旨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1],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聯繫氣象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推動氣象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學會於1924年10月10日在山東青島成立。1958年9月,中國氣象學會成為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1966年,因受「文革」影響,學會暫停活動。1978年,中國氣象學會重新恢復活動。學會是在民政部註冊的4A級學術性社會組織,業務上接收中國科協指導,掛靠中國氣象局。

根據2022年3月學會官網顯示,學會下設35個學科委員會及4個工作委員會;擁有近150家單位會員,42000餘名會員。

發展歷史

第34屆中國氣象學會年會

第34屆中國氣象學會年會

1924年10月10日,由高魯、蔣丙然、竺可楨等人共同發起,中國氣象學會在山東青島成立,是中國最早成立的全國性自然科學學會之一。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氣象學會在北京重建,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氣象學術組織。

1958年9月,中國氣象學會成為中國科協的組成部分。

1966年,因受「文革」影響,學會暫停活動。

1978年,中國氣象學會重新恢復活動。

2008年2月25日,科技部批准同意設立鄒競蒙氣象科技人才獎。

2008年12月3日,中國氣象局將中國氣象學[2]會秘書處掛靠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管理,學會秘書處所屬的《氣象知識》編輯部劃歸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管理。12月底,《氣象知識》雜誌入選新聞出版總署「農家書屋重點報紙期刊推薦目錄」。

2010年10月17-19日,舉行「中國氣象學會第二十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聽取和審議了第二十六屆理事會工作報告和關於修改《中國氣象學會章程》的報告;頒發了先進學科(工作)委員會、先進氣象學會、先進掛靠單位、優秀學會工作者、學會工作創新獎和第八屆全國氣象科普工作先進集體(工作者)和優秀氣象科普作品獎。

2011年4月19日,組織召開第二十七屆理事會第一次學科(工作)委員會會議,部署組建各學科(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2011年11月3-4日,在廈門國際會議中心組織召開了「國際氣象學會論壇第二屆全體會議」。

2013年12月9日,獲中國科協「2013年全國科普日優秀特色活動獎」。

2013年,獲中國科協「全國學會科普工作優秀單位」。

2013年,獲中國科協系統2012年年度統計工作一等獎。

2013年,獲中國科協2012年度全國學會財務決算工作先進單位。

2013年,《氣象學報》(英文版)入選中國科技期刊國際影響力提升計劃項目,《氣象學報》(中文版)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013年「百強報刊」,《氣象學報》中、英文版分獲「2012年度中國最具國際影響力學術期刊」稱號,《氣象學報》(中文版)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第三屆中國出版政府獎期刊獎提名獎」。

2014年11月5日,召開中國氣象學會第二十八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2018年1月3日,被評為「2017年度全國學會科普工作優秀單位」。

組織體系

代表大會

權力機構

中國氣象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決定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決定終止事宜;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和選舉辦法由學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其代表經學會學科(工作)委員會、單位會員及有關方面民主協商,推薦產生。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會員代表的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作出決議,報中國科協和民政部批准同意。但提前或延期換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在理事會的領導下,按照學會章程和民主程序進行。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採用無記名投票方法選舉產生。具體選舉辦法由常務理事會確定,並行使以下職權: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選舉、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審定學會活動計劃,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籌集活動經費,監督經費的管理及使用;決定榮譽職務的確立及人選,決定獎勵、表彰事宜和榮譽稱號的人選;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下設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

機構設置

委員會

根據2022年3月學會官網顯示,學會下設35個學科委員會,4個工作委員會。

秘書處

中國氣象學會秘書處為中國氣象學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承擔中國氣象學會理事會和中國氣象局黨組交辦的各項任務的組織實施以及理事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是學會活動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

在中國氣象局黨組和中國氣象學會理事會的領導下,學會秘書處主要承擔學會的組織發展和建設工作;承辦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各類工作會議的籌備工作,按照章程組織落實各項工作;組織各類學術交流活動、人才舉薦和科技獎勵;開展各類氣象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管理;組織氣象科技成果推廣和應用;主辦《氣象學報》、《Journal of Meteorological Research》;開展對省級氣象學會的業務指導。

中國氣象學會秘書處由秘書長1名、專職副秘書長1名及若干兼職副秘書長及綜合協調部、學術交流部、科學技術普及部、文獻期刊部等4個部門組成,負責學會秘書處的日常業務。

組織成員

根據2022年3月學會官網顯示,學會理事會有1位理事長、6位副理事長、1位秘書長、28位常務理事及124位理事;秘書處有1位秘書長及7位副秘書長;此外學會擁有150家會員單位,42000餘名會員 。

業務範圍

(一)開展氣象科技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弘揚科學精神,普及氣象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扞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科學技術,開展青少年氣象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全民族科學文化素質;

(三)為科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供決策諮詢和政策建議,開展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四)接受有關部門委託進行氣象科技政策、規劃、科研項目的論證和評估,承接政府轉移的社會管理職能,進行氣象科技成果的鑑定,參與氣象及相關專業資格認證、面向社會的技術職務(稱)資格的評審和科技標準的制定等;

(五)舉辦氣象科技展覽,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六)面向會員開展氣象科技及相關專業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七)培養和舉薦人才,按照規定經批准,表彰獎勵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氣象科技工作者;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氣象科技文獻、氣象學術刊物和科普刊物及相關的音像製品;

(九)推動氣象科技的交流、協作,組織氣象技能競賽,支持科學研究,發揮學會在氣象行業內外的紐帶作用;

(十)反映氣象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十一)推動建立和完善科學研究誠信監督機制,促進科學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

(十二)加強國內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同相關學會間的聯繫,促進相關學科之間的交流協作;開展民間國際氣象科技學術交流活動,促進國際氣象合作,發展同國外有關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組織海峽兩岸氣象界的學術交流、學者互訪,推動科技合作,促進兩岸大氣科學的發展;

(十三)舉辦為氣象科技工作者服務的其他科技活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