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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英語:China Development Bank,縮寫:CDB),法定簡稱開發銀行,亦簡稱國開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家開發性金融機構。

1994年3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發起設立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有獨資政策性銀行。2008年12月11日正式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其改制標誌着中國政策性銀行的改革取得了進展。2015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明確其定位為開發性金融機構。2017年4月19日起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

國家開發銀行是中國最大的債券銀行[1]、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以及全球最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截至2016年底,資產總額超過14萬億元人民幣,總行設有31個職能部門和住宅金融事業部、扶貧金融事業部,在滬設有協調性機構上海業務總部;境內設37家一級分行和3家二級分行,境外設香港分行和開羅莫斯科里約熱內盧加拉加斯倫敦萬象等6家代表處。

目錄

歷史

1994年3月17日,國家開發銀行成立。1998年12月,中國投資銀行併入國開行。

2009年6月25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向國家開發銀行授予銀行牌照,並於當日生效。目前,香港分行有貸款餘額近3000億港元,約占國開行外幣貸款餘額的六分之一。

2009年5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香港代表處升格為首家境外分行——香港分行。

2010年,國家開發銀行獲國家社會保障基金以200億元人民幣入股。

2014年9月,推動設立總規模達1200億元的國家集成電路產業基金。2015年3月20日,國務院批覆國開行深化改革方案,明確了其開發性金融機構定位及相關政策支持和制度安排。2015年7月,梧桐樹投資平台有限公司注資國開行480億美元

2016年11月,國務院審定批准《國家開發銀行章程》,標誌着開行債信、集團架構和立法改革「三步走」戰略的實現。

業務範圍

根據《國家開發銀行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國家開發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和監督。國家開發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 管理和運用國家核撥的預算內經營性建設基金和貼息資金;
  • 向國內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和向社會發行財政擔保建設債券
  • 辦理有關的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轉貸,經國家批准在國外發行債券,根據國家利用外資計劃籌借國際商業貸款等;
  • 向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發放政策性貸款;
  • 辦理建設項目貸款條件評審、諮詢和擔保等業務。為重點建設項目物色國內外合資夥伴,提供投資機會和投資信息
  • 經批准的其他業務[2]

視頻

國家開發銀行 相關視頻

形象宣傳——國家開發銀行
北京國家開發銀行總部,註冊資本4000多億,大樓真氣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