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事件
三七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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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事件,又稱1987年烈嶼屠殺、東崗事件、或東崗慘案,是一宗發生於動員戡亂時期及臺灣戒嚴時期的1987年3月7日,中華民國國軍小金門守軍射擊並屠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船事件。郝柏村於2000年出版的《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中證實事件中的越南難民19屍20命全部遇害,但有在場士官見證不止此數。
目錄
背景
事件背景源自早先於1984年有一對中國大陸男女游泳至大膽島上岸投誠,守軍大膽島指揮官少將副師長(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收容後送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金防部)處理,立即因違反防區戰備規定「第一線單位不得接受投誠」的軍令而遭司令官宋心濂上將解除職務(當時軍政合一,依金防部軍令為準)[1]。以致當時的二膽島指揮官中校鍾副旅長(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第四七三旅)因此下令:「任何人登陸二膽島,一律殺無赦![2]」迅即受命以中校軍階破格榮升第四七二旅旅長(上校軍階),統領烈嶼師「南守備隊」。宋心濂上將則於1985年12月轉任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局長。
次年(1986)初,新任金防部司令官趙萬富上將指示一五八師師長龔力少將於大膽與二膽島上各建構一道「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心戰標語牆,歷時半年於八月完成[3],面對廈門經濟特區的聯外國際航道;時任廈門市市長鄒爾均,副市長習近平(在2012年成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市委書記王建雙。
事件前一周的1987年2月28日正午,一艘中國大陸漁船在大膽近海遭到國軍集火射擊而起火燃燒,在漁民揮舞白布以代白旗溝通下,仍經新任指揮官錢奕虎少將報准防衛部後調令戰車砲擊沉,殘存一人漂游至附近礁石後終告失蹤。格殺勿論而違反國際法的戰地守則,至此已貫徹無疑[4]。
經過
1987年3月7日上午,有一艘越南難民船抵達金門申請政治庇護,但遭金防部拒絕,並派遣海龍蛙兵以成功艇將其拖至外海後訓誡離去。由於不明原因,此一戰情自始至終未由金防部下達通報至各海防基層單位,因此烈嶼師第一線各連官兵與復興嶼守備隊皆無預警該船可能漂回。
下午小金門曾有大霧,16:37天尚明而霧漸散時,東崗西南灣附近發現該不明漁船靠近,防區第三連連長、兵器連連長、第一營營長、第四七二旅旅長與師部參三科(作戰)科長韓敬越上校先後率領幹部到場指揮;經警告射擊、驅離射擊後漁船擱淺於「L-05」漁蚵港哨西側「小金門灘」上。
漁船被兵器連66火箭彈射中穿透木船殼未爆後,有3人下船舉手投降並用國語溝通卻遭射殺。之後,防區第三連連長奉令帶兵上船搜索,發現該船機件故障而隨漲潮於霧中迷航入灣,所搭載均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且已有死傷。旅長下令將所有船民無論死活搬至沙灘上,不准就醫或任何供給與救援,並在與師部密集通聯後確定將全數滅口;一彈未斃者,則再補一槍。耆老、婦女、孩童、一名嬰兒與一名孕婦皆無倖免。孕婦被槍決前遺言:「……help me,…help my baby. my baby seven months……」。最終由船艙抓出一名老婦呈請饒命的六根金條和一包美鈔與港幣行囊,則於上繳後失蹤,未列入金防部處理報告書中。
次日,由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令掩埋。掩埋時尚有存活而被活埋者,掙扎哭喊者亦被下令以軍用圓鍬擊殺,並即刻焚燒船身後就地掩埋於沙中以毀滅一切證據。最後發現一名被藏在船層夾板中的小男孩亦遭勒令處決。在場奉命看守的營部連士官過夜統計屍首總數不止19具。事後參四彈藥士核報消耗量:三〇機槍320發、五七步槍162發、六〇迫砲彈21發、3.5吋火箭彈6枚(兩發因受潮未爆)、手榴彈2顆(因受潮均未爆)、45手槍36發,加66火箭彈2枚[5]。
事件中,由於有醫護兵拒絕執行格殺令,旅長下令旅部連接管營部連預防譁變。同日於海上國軍又擊沉一艘接近查看的中國大陸漁船,四人遇害,後來有退伍老兵另稱為「三八事件」。
事發後,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師部(今烈嶼守備大隊」)與金門防衛司令部共通對國防部參謀本部隱瞞不報,金防部司令趙萬富上將更假裝不知情,直至五月廿日被國防部參謀總長郝柏村上將質詢時,趙司令尚謊稱是「打死水中共兵數名」;其後遷埋「L-03」據點右向東坡另址第三現場,灌漿水泥封跡並築訓練牆於其上以掩人耳目至今。
曝光
由於第一現場沙灘埋屍處不深,又受海水及高溫所影響,屍體很快腐爛並被附近西丘外側小金垃圾場來的野狗挖出啃食,而需於四月初由甫赴台參加國軍體能戰技競賽結束返防的第一連(精誠連)重埋至岸際林邊第二現場,分土三堆。附近居民也傳說有鬼,紛紛舉行超渡等宗教儀式,使得消息更難以遮掩[6]翌年駐地官兵於灘邊港側建有小廟。唯多年後二現場皆被推平,曙光陣地、東岡連營區、漁蚵港口乃至海堤等所有建築全遭拆毀。
五月初,香港媒體首先調查報導三七事件,經台灣駐外單位反映後,高層查問金防部,但無回覆。又將該一線步兵第一營與另二線步兵第五營對調換防,下基地加強管制兵員與封鎖訊息,並改文書作業營連番號二年。端午節前夕,更反常的以趙司令官個人名義額外連續加發每位連隊長兩份共六千元現金紅包。五月底有義務役官兵開始陸續退伍返回台灣後,才有機會向新成立的反對黨民主進步黨(民進黨)陳情,三七事件的消息開始在台灣傳開。
五月底,案情調查期間的一位戰情室現場關鍵證人或關係人、第一五八師參謀第二科(情報)科長徐萊中校,於查哨與督導夜行軍後離奇失蹤;數日後,一名志願役士官亦消失成謎。二人遺體迄今未尋獲。
六月五日《自立晚報》記者張友驊報導:民進黨首屆新科立法委員吳淑珍當日在立法院大會就該案對中華民國國防部提出正式質詢;此為台灣媒體首次揭露此事。國防部發言人張慧元少將一再否認該事件,反控吳委員「破壞國家形象」,表示該船乃「中共漁船,在不理會警告後才用火箭彈將其在海上擊沉」,於當夜三台晚間新聞聯播;翌晨(六月六日)起各地報社皆奉行政院新聞局命令刊行中央社轉發之軍聞社統一專稿。現場官兵則連續三度被約談要求串供;退伍前令寫終身閉口切結書。
六月十七日,美國眾議院在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支持下通過《臺灣民主決議案》(H.R.1777),呼籲國民政府終止戒嚴、取消黨禁、加速實現民主政治,包含保障言論和集會自由,為實現具代表性政府而應全面改選中央民意機關。十二月,美國參議院通過相同決議案。本案一直列為軍事機密達廿載,嚴禁「洩露、交付或公示於人」,違者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起訴,再加上當時仍為臺灣戒嚴時期,因此媒體報導受限而多為零星片段,多年後仍有誤信官方託詞而以為三七事件乃大陸漁船被國軍「一砲擊沈」者[7],直到郝柏村的《八年參謀總長日記》於2000年出版後才水落石出。
後續
事件曝光後,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收到國際特赦組織來函關切,召見參謀總長郝柏村上將交辦,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鄭為元亦為此親赴金門,五月廿三日經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專員、陸軍總司令蔣仲苓上將、總政戰部主任曹興華中將等現場調查並證實掘出平民屍骨後終告破案,遂於五月廿八日當面向總統報告後決定:金防部司令趙萬富上將及政戰部主任張明弘少將調職,遺缺由原第八軍團司令黃幸強中將與後勤司令部政戰部主任張人俊少將接任;第一五八師師長龔力少將、政戰主任常哲雄上校、與以下各級主官、政戰主管及相關業務幕僚參謀等卅餘名軍官於六月間由憲兵陸續移送軍法偵辦,暨卌五名軍官接受行政處分調職。
七月十四日,鄭為元部長與行政院院長俞國華共同副署總統令,宣告次日起臺灣地區解嚴[8](金馬戰地政務地區除外[9]),並廢止戒嚴期間制定的卅項相關法令;鄭部長同時對現仍遭軍審判刑在監的的237位平民予以減刑或釋放。政府並於十月本案宣判後次月二日進一步開放兩岸探親。
蔣經國並詢問郝柏村外界對該事件的反應。郝柏村在日記中記載:「五月三十一日... 端午節,總統在七海召見談及:金門濫殺無辜難民事件,應注意對外界的說法。趙萬富有過失,但過去實幹苦幹,對國家有貢獻,仍為可用將領。六月六日... 總統上午召見,垂詢金門三〇七案外界反應,立委吳淑珍已提質詢,仍當妥適應對。司令官以下糊塗無知所闖下的禍,不會立即煙消雲散,仍是處理棘手,且看半年後能否平息。六月七日... 民進黨偏激分子是互通的,三月七日小金門誤射事件立院既提出質詢,監察院亦可能要調查。依法無論司法或軍法在審判中的案件,監察院不得調查;但黃尊秋院長為免日後反對分子藉題發揮,故主動先派親政府監察委員以參訪金門為由,便中對案情了解,回院後存查,以為黃院長將來處理之依據。六月十五日... 一時返抵小金門,視察三〇七案射擊據點,並勉勵幹部嚴格執行戰備規定。十月一日... 總統在七海召見,另指示擬於秋節後見趙萬富;余報告,已命趙在三軍大學兵學研究所旁聽受訓。總統仍以趙為忠誠樸實、勇敢能戰之將領,將來仍予起用。[10]」
十月秋審,現場指揮官鍾姓旅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劉姓營長被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李姓連長與張姓連長同依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八個月,但都被緩刑三年,毋須監禁,亦未汰除,停職留階、無給服務至期滿後轉任訓練官職,屆齡依法正常退伍;鍾旅長改任陸軍通校上校處長。高層未被懲處[11]:參謀長范宰予少將於1989年晉任花東擴大整編的陸軍步兵第二一〇師師長,1994年晉任陸軍澎湖防衛司令部(澎防部)中將司令官,1996年轉任政治作戰學校校長;師長龔力少將轉任三軍大學戰爭學院參謀長,1992年出任陸軍花東防衛司令部(花防部)副司令官,2000年轉任中華民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十二職等主任;司令官趙萬富上將轉任三軍大學參謀長暨國防部作戰計畫委員,1989年調任中華民國陸軍第三副總司令,1991年再晉升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後歷任中華民國總統府戰略顧問、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終身職)至2016年2月28日逝,國防部軍禮覆旗公祭[12],總統馬英九昭令褒揚:「忠勤勇毅,才識閎通……武德景行,貽範永式」。
中華民國政府迄今尚未針對此事件依國際法對受害者家屬或其國籍國道歉和賠償,亦無符合國際難民定位的「難民法」以規範定義、處理程序標準與接待制度。
相關作品
參考文獻
- ↑ 民間全民電視公司. 胡婉玲/陳佳誼/蕭惟任, 編. 台灣演義 - 台灣戒嚴史. 167. 民視新聞台. 2010-10-17 [2021-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25) (Chinese (Taiwan)).
- ↑ 【19屍20命】浯島文學首獎探討「三七事件」. 上報. 2019-11-23 [2020-03-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8).
- ↑ 安頭. 大‧二膽 -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心戰牆. 2009-12-22.
- ↑ 黃智賢. 黃智賢夜問-歷史真相!? 郝柏村《八年參謀總長日記》證實金門"東崗慘案"釀19屍20命!. 2022年4月29日 [2022-05-15] –通過Youtube.
- ↑ 張敦智博士. 東岡事件的彈藥消耗數量出土. 劉文孝. 2022年1月26日 [2022-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8).
- ↑ 北極星說故事. 將軍晚點名0503 - 三七事件. 2020-05-03 [2020-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31).;
- ↑ 文現深. 大陸民主鬥士,非請莫入. 《遠見雜誌》. 1989年8月, (第 38 期) [2013-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5).
- ↑ 法務部. 臺灣地區解嚴令. 台北: 全國法規資料庫. 1987-07-14 [2021-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3).
- ↑ 行政院. 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 台北: 植根法律網. 1992-11-05 [2021-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5).
- ↑ 劉吉雄. 1987 #三七事件 / #烈嶼屠殺 (Lieyu Massacre). 澎湖難民營三部曲 (Trilogy of Penghu Refugee Camps in the Taiwan Strait). 2017-12-21.
- ↑ 管仁健,〈你不知道的國軍「潛規則」〉 Template:Wayback,數位網路報,2013 年 7 月 29 日
- ↑ 周力行,趙萬富上將公祭 吳副總統頒授褒揚令 ,軍聞社,2016 年 3 月 30 日
- ↑ 姜天陸. 胡神: 浯島文學獎小說組首獎作品輯. 2019第16屆. 國家圖書館全國新書資訊網 (金門縣文化局). 2020 [2021-09-02]. ISBN 9789865428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