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農機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淄博市農機局,1996年10月經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列政府行政序列,明確規定淄博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的職能部門[1],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農機管理科、計劃財務科、科技教育科五個職能科室。2001年 3月淄博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改為事業單位,名稱和級別不變,歸口市農業局管理,授權行使有關行政和行業管理職能,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草擬我市農機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經批准後監督執行。
(二)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業務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農機、農藝結合措施,擬定農機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大中型農業機械的報廢、更新標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指導農機、牧機、植保機、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業機械的產品結構調整,促進各類農業機械的應用和普及。提高全市農業機械化水平。
(四)負責農機行業的科學研究,組織農機重大科技攻關,指導農機行業科技成果鑑定、審核、申報和科技開發及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組織指導農機行業教育培訓、農機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五)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工程開發和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機服務市場;組織開展農業機械跨區作業等社會化服務。
(六)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農用航空器、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使用管理和產品質量檢驗、試驗鑑定、認證管理及推廣工作,組織實施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和考核發證工作,參與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2]。
(七)管理髮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負責農業用油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機行業統計;負責農業機械化宣傳;指導管理農機維修網點、農機信息及網絡建設工作。
(八)負責農機行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推進所屬事業單位改革。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農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淄博市農機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淄博市政府領導工作分工公布 ,搜狐,2017-02-28
- ↑ 關於市農機事故處理工作調研報告,道客巴巴,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