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監察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泉州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福建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11日,泉州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泉州市監察委員會組建完成。
現任中共泉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泉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傅藏榮
職務任免
2021年2月4日,泉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傅藏榮為泉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並代理泉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接受游宇飛辭去泉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1]備案。
2021年7月31日,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規定,補選:傅藏榮為泉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機構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權限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泉州市紀委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下屬單位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內設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九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機關黨委。設有泉州市紀檢監察信息技術中心、泉州市紀委辦案中心(泉州市廉政教育基地)等下屬事業單位。
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泉州市委工作機構,設在市紀委。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市紀委監委有關文件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機要、保密、文電、檔案、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後勤管理、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涉案財物保管,負責機關、下屬單位及派駐機構幹部職工醫療和衛生防疫工作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廉潔文化建設及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絡信息工作,管理市紀委監委網站、微信公眾號、內刊;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絡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以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承擔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及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紀檢監察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及市委管理的幹部遵守、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六至第九紀檢監察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縣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縣(處)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領導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處置及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群工作。
派駐機構
1、駐市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2、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3、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
4、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
5、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
6、駐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紀檢監察組
7、駐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8、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9、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紀檢監察組
10、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11、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12、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
13、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14、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
15、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
16、駐市城市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17、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
18、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
19、駐市林業局紀檢監察組
20、駐市水利局紀檢監察組
21、駐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紀檢監察組
22、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23、駐市生態環境局紀檢監察組
24、駐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25、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26、駐市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
27、駐市中級法院紀檢監察組
28、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參考文獻
-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那些職權 ,搜狐,2021-10-14
- ↑ 一圖讀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搜狐,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