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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幸福指數 外文名稱: Happiness Index 定義: 衡量人們幸福感的一種指數 次級指標: 知足充裕體驗指數等十個 |
幸福指數是衡量人們對自身生存和發展狀況的感受和體驗,即人們的幸福感的一種指數。[1]
定義
不同的人對幸福感的理解和詮釋不同,比如市民小王說:"幸福就是工資再高一點,晚上少加班。"而職業經理人胡明鑫認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我要把公司做成一個世界品牌。"而專家認為,幸福感可以理解為滿意感、快樂感和價值感的有機統一。
事實上,幸福指數的含義遠不止幸福感,它還包含民眾所擁有的外部生存環境和自身發展條件。例如,"非典"曾讓人們的幸福指數下跌,"神五"成功發射則提高了幸福指數。又如,生活在空氣污染指數低的城市,就相對幸福。
測試方式
怎樣測試自己的幸福程度呢?專家認為可以通過心理測試來把握。他提出了由10個次級指標構成的我國民眾幸福指數指標體系:知足充裕體驗指數、心理健康體驗指數、成長發展體驗指數、社會信心體驗指數、目標價值體驗指數、自我接受體驗指數、人際適應體驗指數、身體健康體驗指數、心態平衡體驗指數、家庭氛圍體驗指數。
幸福方程式
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也曾經提出過一個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
薩繆爾森方程式的缺點在於沒有與一些具體經濟因素掛鈎,而是與效用和欲望掛鈎,在經濟學上,效用和欲望都是主觀因素,都沒法量化。不僅對提高民眾幸福度沒有意義,還給了一些政策制定者推脫的藉口。比如民眾如果說自己不幸福,那有些人就立馬拿起倫理的大棒批判民眾的欲望太高了!現實中也確實充斥着這樣的批判,這非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起到了更壞的效果。經濟學家要將幸福做個一個經濟學問題研究,除去一切心理因素,採用客觀量化的指標。
政府只需要做兩件事,那就是不斷的提高民眾的收入,和不斷的降低民眾的生存成本,這兩點做好了,民眾的幸福感自然就增強。心理因素只能用來解釋個體差異,並不是決定幸福指數的根本性因素。
各界觀點
高連奎幸福方程式
幸福不僅是可以研究的,幸福指數也是可以量化的,幸福指數完全可以變成一個與現實經濟變量掛鈎的方程式。幸福是可以用經濟學加以解釋的。
幸福方程式:幸福指數 = (個人收入/周圍人平均收入)×(未來收入預期/現在收入)× (個人收入/生存成本)×個體差異以上公式在不嚴格的情況下,也可以簡化為
"幸福指數=收入/生存成本"。
第一、民眾的幸福指數主要與收入和生存成本兩個因素相關,幸福指數與收入成正比,與生存成本成反比。收入越高,幸福感越強,收入越低,幸福感越差,生存成本越高,幸福感越差;生存成本越低,幸福感越強。中國人在20世紀80年代幸福感是最強的,因為當時收入在不斷增長,生存成本卻變化不大。而到了21世紀,隨着教育、醫療和住房等改革的漸次展開,國人的生存成本驟然升高,幸福感也就越來越低。
第二,幸福感還來自於是來自周圍人的比較:個人收入高於周圍人時,幸福感更強;收入不及周圍人幸福感就差。這種周圍人可以是親戚朋友,也可以是鄰居、同事或是所在城市居民,主要是自己見聞所能及,且比較關注的範圍。
第三,幸福感還與未來預期有關,如果現在收入很高,而對未來預期收入不穩定,那幸福感就會很差,如果未來有穩定的預期,那幸福感也會很強。這可以從古代的養兒防老和現代的社會保障來證明。在古代,養兒防老其實也是一種收入預期。最後,幸福還與個體素質有關,這主要是指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能力,而非欲望。
另外,幸福與過去的收入沒有關係,因為過去的收入對應過去的生存成本,現在的收入對應現在的生存成本。
根據高連奎幸福指數公式,如果收入上升得很快,而生存成本上升得更快,那幸福感照樣不會增強,反而會降低。所以,那些以收入增加來批判民眾沒有幸福感的說法站不住腳。根據上面的幸福指數公式可知,要想提高民眾的幸福感,可以降低民眾的生存成本入手,生存成本低了,幸福感自然也就增強了,也可以從建立社會風險的防範機制入手,社會風險越低,民眾的收入預期越穩定,幸福感也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