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薊州區文化和旅遊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1]工作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地方性法規、規範、標準,並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
(二)統籌推進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區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推進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四)管理、指導全區文物保護工作,擬訂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協調文物保護工程與項目的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犯罪案件。
(五)組織、管理全區重大文化、旅遊活動。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宣傳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2]。積極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七)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八)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體系建設及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完善區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九)組織實施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
(十)負責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十一)管理、指導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十二)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網絡遊戲服務監管,負責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十三)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
(十四)負責區廣播電視專用網和頻道頻率的技術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五)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查處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要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六)負責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七)組織、指導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八)指導、推進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促進科技創新發展和科技成果轉化,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九)組織推動區文化、旅遊、文物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文物也分三六九等,那國寶級文物屬於哪一等?看完後才恍然大悟 ,搜狐,2021-03-08
- ↑ 5位大咖支招:旅遊服務業人才怎麼招?怎麼留?,TOM網,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