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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一式輕機槍(日語:十一年式軽機関銃)是日本帝國陸軍在1920年代戰間期開始配發的輕機槍,亦稱「11年式輕機槍」,在1922年(大正十一年)定型成為制式裝備而得名。因其槍托為便於貼腮瞄準而向右彎曲,故在中國俗稱「歪把子」機槍[1]

設計

日俄戰爭,日軍以慘重的代價理解機關槍對步兵的威脅,尤以在攻擊前進與衝鋒時製造的殺傷圈足以封鎖當時所有步兵戰術;日本很快地便引進自製機槍,雖然日軍希望有一種機槍可以伴隨步兵前進支援火力,但1910年代以前的機槍體積仍無法單人攜行。從1908年起,日軍便長期投入開發手持機槍,主要槍機結構則效仿霍奇克斯機關槍設計;1908年時嘗試讓三八式重機槍[2]小型化、1915-1916試圖將三年式重機槍輕量化,成品稱輕量型機槍(重11千克)、1918年,日本開發出等同三年式重機槍的原型輕機槍、1919年以前年的研究成果繼續精進輕量化成8千克的槍械、1920年,設計使用旋轉彈艙的甲號輕機槍、1921年,十一年式的原型乙號輕機槍誕生,經過南部麒次郎繼續改良後,成品於1922年通過驗收開始量產。

大正十一年式輕機槍採用氣動式設計,槍管上有螺紋狀散熱片,使用與三八式步槍相同的6.5×50毫米步槍子彈以及標準5發彈匣,使用雙腳架,與其它日本步兵手持槍械相同可插上刺刀作為近戰銳器運用。

十一年式輕機槍最為獨特的特徵是使用彈斗供彈原理,在1920年代各國機槍主流進彈設計不外乎彈匣、彈帶、彈鏈、保彈板等單獨供彈方式,十一年式機槍為了和步槍共用供彈後勤規格設計了稱為「壓彈機」(裝填架)的彈斗。在栓動式槍機步槍時代,步槍彈艙是利用橋夾固定子彈;十一年式的開放式彈斗可以容納6個三八式步槍配備的5發裝橋夾(30發),彈斗上方的蓋子向下施加壓力使最底層彈匣打完後橋夾自壓彈機底部排除,疊在上面彈匣會因重力下降進入輸彈位置。彈斗底部的推彈裝置將彈匣中的槍彈推向給彈口推彈入膛,依次反覆。因為使用彈斗設計,步兵只要攜帶一種規格的子彈就可以在兩種槍械上互通,日軍當時設計的着眼點主要在此,類似的架構在意大利Fiat–Revelli Modello 1914機槍上已首先使用。

機槍上配有油壺,子彈需要經過油刷給彈殼塗潤滑油否則容易造成拋殼不暢(在東南亞地區高溫高濕的條件拋殼更不暢,甚至塗潤滑油也無濟於事)。理論上只要不斷向彈斗中裝填彈匣即可持續射擊,但是由於彈藥裝填繁瑣,實際射速不能達到理論中的每分鐘500發。在實戰中亦存在槍管過熱(槍管固定,不能更換)、人機工程惡劣、對氣象環境變化敏感、結構複雜易出故障,槍托歪使得射擊時會偏向等缺點。它的最大優點是精度高,90米上射出的30發子彈的八成都集中在30毫米邊長的範圍內。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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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