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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區民政局研究起草有關房山區民政方面的地方性的規章、制度;擬訂本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機構職能
1、研究起草有關房山區民政方面的地方性的規章、制度;擬訂本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負責本區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度檢查;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註銷和登記;查處本區社會團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3、負責本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主管擁軍優屬、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定期撫恤、補助優待;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人民警察等人員的評殘申報審核;負責審核並申報革命烈士事項;管理和指導優撫事業單位[1];落實雙擁政策、法規;負責雙擁宣傳教育,開展雙擁活動;協調軍地關係,促進軍政軍民團結。
5、負責退伍義務兵、復轉士官、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和管理所屬各事業單位的工作。
6.組織救災工作,檢查災情,撥發救災款物;接收、管理、分配社會各界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負責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負責棄嬰收養工作。
7.負責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管理城鄉特困人員醫療、住房、教育等專項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2]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實施農村「五保戶」供養政策和標準;核准城市「三無」人員待遇。
8.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推動全區開展村(居)民自治活動。
9.制定全區社區建設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推動社區建設;審核全區社區居委會的建立;實施社區服務信息網絡工作職能。
10.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的調查申報工作,研究和修訂本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村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11.落實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12.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社會福利機構工作;負責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本區福利彩票投注站的設立、管理和服務;負責本區社會福利機構審批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
13.負責本區範圍內民族、宗教、僑務工作。
14.負責全區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工作。
15.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和管理殯葬事業單位的工作。
16.負責本區各類民政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民政事業各類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民政事業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17.負責移交我局接受安置的地方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金髮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18.負責全區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19.負責征地超轉人員接收、管理及發放超轉人員生活和醫療補助費工作。
2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的事項。
參考文獻
- ↑ 事業單位一般分為哪三類 ,搜狐,2020-06-18
- ↑ 【脫貧攻堅】啥叫「精準扶貧」?精準扶貧一詞的前世今生 ,搜狐,201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