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波多黎各地位公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波多黎各政治地位公投於2012年11月6日在波多黎各舉行。波多黎各人被問及是否贊成繼續維持波多黎各現有的政治地位,並有三個可能的替代方案供選擇:建州、獨立或成為與美國自由聯合的主權國家。
這次公投也是自1967年、1993年、1998年之後,波多黎各第四次舉行決定其政治地位的公投。
最終有53.9%的投票者反對繼續維持原有政治地位,且有61.9%的投票者在政治地位需改變時選擇成為美國的一個州。由此,波多黎各在美國國會的居民代表[1] 將向國會提議立法承認波多黎各加入聯邦。議案需經眾議院、參議院通過,並經美國總統簽署後正式生效。
沿革
背景
1898年,美西戰爭中,西班牙波旁王朝戰敗,美國勝利,西班牙波旁王朝宣布停止對波多黎各的殖民統治,但是,波多黎各被美國占據,波多黎各總督由美國選派,並且成為美國的自治領地。
1917年,美國給予波多黎各人「美國公民」的地位。由美國負責波多黎各的國防,波多黎各人可以服兵役。波多黎各人成為美國自治領地之後,波多黎各島民以美國公民身份卻沒有美國總統大選投票權,參議院無波多黎各人,眾議院也只有幾個波多黎各人。
1947年,美國允許波多黎各人自己選擇自己的自治領地領導人。
1952年,波多黎各頒布波多黎各憲法,獲美國承認,並被給予「自決和獨立權」。
1997年,波多黎各人舉行第三次公投,48%支持「擴大自治權」,46%「成為美國第51個州」,4%「完全獨立」。
21世紀以來,由於經濟危機的影響,波多黎各出現了大量失業人員,導致波多黎各人要求加入美國聯邦政府,成為美國的一個州。
公投
2012年11月6日,波多黎各舉行第四次公投,分為2輪進行。第一輪的選項題目是「在與美國關係上是否想改變現狀」,選擇「是」或「否」,6.5萬人棄權,53%的人投票給了「是」。
第二輪的可選項是「成為美國一州」、「擴大自治權」和「完全獨立」,61%的公民把票投給了「成為美國一州」,33%「擴大自治權」,有5%「完全獨立」。
概述
2012年波多黎各公投是指波多黎各自治領地政府在2012年11月6日發起的公投活動,讓波多黎各人就波多黎各未來的去向在「成為美國一州」、「擴大自治權」和「完全獨立」三個選項作出選擇,此次公投結果顯示:61%的島民把票投給了「成為美國一州」,33%「擴大自治權」,有5%「完全獨立」。此次公投結果將遞交給美國國會,由美國國會批准是否接納波多黎各的入美為第51個州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