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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駐發〔2010〕2號),設立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處級。
丁永峰為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負責編制公路、水路等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市郵政、地方鐵路、軌道交通、民航產業、物流業[1]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道路、水路運輸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全市道路、水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客運、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漁船檢驗及其監督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
(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七)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做好網絡安全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市本級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和審批工作。
(十二)承擔交通戰備職責。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推進交通運輸領域軍民融合,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駐馬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銜接平衡。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規劃,駐馬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涉及的鐵路、民航等規劃。
2、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駐馬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公路、水路、郵政項目須徵得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同意。
3、水上安全管理的職責分工。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通航水域內運輸船舶(含渡口載客船舶)、漁業船舶的安全監督管理;駐馬店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對農用船舶的安全監督管理;駐馬店市水利局負責對非通航水域采砂船(含水上附屬設施)以及系統內專門用於本行業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船舶的安全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公園及園林區內水域遊覽船舶及水上遊覽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誰開發、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園區行業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負責安全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 丁永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管瑞同志:負責「放管服」改革、行政服務審批、新聞宣傳、教育培訓、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人事、財務和審計監督、信訪穩定、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兼任機關黨委書記,分管局辦公室、財務科、機關黨委、人事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聯繫市科教中心。
副局長魯武漢同志:負責依法行政、治超工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信用體系建設、道路運輸管理、水上運輸管理、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掃黃打非、掃毒禁毒、交通執法等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規科、運輸管理科,聯繫市運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執法處、市海事局。
黨組成員、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靖玉彬同志:主持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任偉同志:負責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工程質量監督、工程企業信譽管理、專家人才庫、工程資質資格管理、節能減排等工作,分管局環保與建設管理科,聯繫市質監站。
黨組成員、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主任丁永峰同志:主持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鄭遠超同志:負責脫貧攻堅、安全生產、項目建設、綜合規劃、項目庫建設、交通戰備保障、國防交通應急建設、雙擁工作、國防交通項目建設等工作,負責高速公路建設管理日常工作,分管局綜合規劃科、安全監督科、交通戰備科、市高指辦,聯繫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文件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信訪、宣傳等工作。
(二)運輸管理辦公室(出租汽車和城市公共交通指導辦公室)
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組織實施國家、省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全市運輸線路、營運車輛、區域交通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城市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道路客運管理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提出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或參與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批;承擔公路標誌標線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
(四)財務科
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資、信貸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及資產監管、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
(五)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保護和衛生監督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工作;承辦局業務主管的社會團體相關事務;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六)建設管理科
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水路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承擔市重點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維護工作;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科技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七)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規定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省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八)政策法規和路政科(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辦公室)
承擔有關執法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監督實施公路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國家和省幹線公路、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運輸治理工作;承擔市管高速公路及重要幹線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參與實施交通管制;指導公眾出行路況信息服務和諮詢工作;提出全市公路收費站點和治理超限站點設置、以及收費站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的建議,經省政府批准後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綠色通道、搶險救災、農機跨區作業等通行費減免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參考文獻
- ↑ 中國物流行業市場發展概況 ,搜狐,2022-08-29
- ↑ 工程質量的認定標準有哪些?,搜狐,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