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1]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2]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監督管理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區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指導集約節約利用。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和市場監管。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區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組織劃定全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組織編制全區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重要專項規劃,負責對涉及國土空間利用保護的其他各類專項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承擔區政府交辦的重要區域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
(七)負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的執行和監督。建立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建設時序、範圍、內容等引導和管控機制。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城市道路及其市政管線工程的綜合協調,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條件、用地預審、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和有償使用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全區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自然資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全區歷史文化總體規劃及其專項規劃編制,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街區,傳統風貌區,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與規劃統籌工作。
(九)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編制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全區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全區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性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全區地質勘查規劃並負責實施。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年度方案。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全區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三)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全區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全區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測繪和和重大項目測繪,負責測繪行業管理。擬定全區基礎測繪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全區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十五)承擔全區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督察工作。負責自然資源權屬調查、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空間規劃管理、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等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十六)負責全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擔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簽訂後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機關、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十九)歸口協管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
(二十)承擔重慶市梁平區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文獻
- ↑ 收藏! 準確把握自然資源工作定位 ,搜狐,2023-02-07
- ↑ 「規劃詞典」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下的「城鄉規劃」 ,搜狐,2019-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