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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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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政府網 的圖片

鄭州市檔案局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檔案工作的職能機構,為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受市政府授權,行使全市檔案行政管理職能。編制32人,其中班子成員4人,調研員2人,副調研員2人,內設7個處室,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檔案館(縣、區)工作業務指導處、機關事業檔案工作業務指導處、企業檔案工作業務指導處、科技教育處和機關黨總支,經費由市財政全額供給。鄭州市檔案局直屬機構是鄭州市檔案館,附屬機構是鄭州市檔案學會,下轄12個縣(市)、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各級各類檔案館18個。

機構簡介

多年來,鄭州市檔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檔案局的指導幫助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市委工作會議精神,立足於面向各級領導決策,面向鄭州經濟社會發展,面向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有效服務,圓滿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有力地促進了檔案工作與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為實現中原崛起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近年來,鄭州市檔案局連年被鄭州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市級文明單位。1998年被河南省檔案局評為全省檔案系統精神文明示範單位;1991年、1999年、2003年、2008年多次被國家人事部、國家檔案局評為「全國檔案系統先進集體」。

歷史沿革

1959年4月,成立檔案管理處,隸屬於鄭州市委,規格正縣級;

1978年11月,改為檔案處,仍歸鄭州市委領導

1980年10月成立鄭州市檔案局,由鄭州市人民政府領導,規格正縣級;

1996年,鄭州市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檔案局編制方案》(鄭辦文[1996]49號)中明確規定:「鄭州市檔案局轉為事業單位,為市委辦公廳領導的正縣級機構。是市委、市政府管理全市檔案事業的工作機構,根據授權,行使檔案行政管理職能,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2002年,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鄭州市檔案局機構編制方案》(鄭辦文[2002]47號)明確規定:「鄭州市檔案局是市委、市政府管理全市檔案工作的事業單位,規格正縣級,由市委辦公廳領導。」

2008年,鄭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的《關於市檔案局改變隸屬關係的批覆》(鄭編[2008]6號)明確規定:「鄭州市檔案局為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檔案工作的職能機構,為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受市政府授權,行使全市檔案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擬定我市檔案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宏觀管理;監督、指導、協調全市檔案業務工作;指導市檔案學會工作。

(二) 組織、指導全市檔案理論研究工作,推廣檔案科研成果;制定檔案管理標準化、現代化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 負責制定全市檔案專業人員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四) 負責監督、指導全市檔案館(庫)的規劃、修建和改造工作,協調、指導市屬各類檔案館檔案資料的接收範圍。

(五) 組織全市檔案宣傳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檔案外事活動及對外交流

(六) 制定全市檔案館網絡布局規劃,指導全市檔案館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檔案信息網絡建設。

(七)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

2、負責全市檔案工作統計分析,研究擬定全市檔案事業中長期、年度發展規劃和計劃。

3、負責與本局有關的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受理、分辦工作。

4、負責局機關文秘、財務、保密、機要、檔案、目標管理、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和信訪接待工作。

6、負責檔案涉外事務的管理工作。

7、負責局機關工會的日常工作。

8、負責《鄭州檔案》編輯工作。

9、負責本局工作目標的管理工作。

10、負責本局重點工作、局領導批示件的受理、分辦、督查和反饋。

11、負責全市檔案工作督查。

12、負責職責範圍內工作信息的采編、上報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人事處

1、負責局機關、市檔案館的人事管理工作。

2、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3、負責全市檔案從業人員職稱考試、職稱評審[1]的相關工作。

4、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工作。

5、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工資福利的核定、申報工作。

6、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7、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

8、負責職責範圍內的信息采編、上報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處

1、負責全市檔案工作地方性法規的草擬和落實監督工作。

2、負責本局檔案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的登記與備案工作。

3、負責轄區內市屬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和其他組織檔案管理登記備案工作。

4、負責全市檔案執法的監督、檢查及取證、行政複議[2]、應訴的具體工作。

5、負責受理和查處違反《檔案法》的行政案件,向司法機關移送違反《檔案法》的刑事案件。

6、負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分辦、督辦和集中反饋工作。

7、負責本局政務信息搜集、歸納、整理和發布工作。

8、負責全市檔案法制和宣傳工作。

9、負責全市檔案部門政務信息的搜集、歸納、整理和發布等工作。

10、負責職責範圍內工作信息的采編、上報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檔案館工作指導處

1、負責擬定全市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檔案工作的規劃、計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和專業檔案館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3、負責全市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檔案資源建設、開發利用、館際業務交流等工作。

4、負責全市各縣(市)、區直單位、鄉鎮、辦事處、社區檔案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

5、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檔案工作。

6、負責全市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檔案出境初審工作。

7、負責檔案館建設布局、規劃工作。

8、負責職責範圍內工作信息、調研文章的采編、上報、撰寫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檔案工作處

1、負責擬定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檔案工作的規劃、計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

2、負責市直機關市屬事業單位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3、負責市直撤、並、轉機關、事業單位檔案資料的整理編目和移交工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檢查。

4、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檔案移交期限延長、檔案公布以及檔案寄存、捐贈、轉讓、贈送的審批、審核及檔案出境的初審工作。

5、負責職責範圍內工作信息的采編、上報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檔案工作處

1、負責擬定全市企業、科技事業單位檔案工作的規劃、計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

2、負責市屬企業、科技事業單位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3、負責市屬重大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監督、指導、檢查和專項驗收工作。

4、負責市屬產權變動企業檔案處置工作的協調、指導、檢查

5、負責市屬企業檔案移交期限延長、檔案公布以及檔案寄存、捐贈、轉讓、贈送的審批、審核及檔案出境的初審工作。

6、負責職責範圍內工作信息的采編、上報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教育處

1、負責擬定全市檔案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計劃、標準、規範的制定與監督實施工作。

2、負責全市數字化檔案館(室)的宏觀指導工作。

3、負責全市檔案信息網站的規劃、指導、協調等工作。

4、負責全市檔案管理軟件研發、應用和推廣工作。

5、負責組織全市檔案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6、負責全市檔案科研工作。

7、負責全市檔案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8、負責本局電子文檔中心的維護、數據採集與備份、安全及保密工作。

9、負責本局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護工作。

10、負責職責範圍內工作信息的采編、上報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總支

1、負責局機關黨總支的日常工作。

2、負責局機關婦委會及共青團工作。

3、負責局機關的黨員教育培訓規劃、計劃的擬定並組織實施。

4、負責職責範圍內的信息采編、上報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1.接收和集中統一管理全市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重要檔案資料,保守黨和國家機密,維護檔案的完整,確保檔案的安全。

2.接收、整理、保管有關鄭州市的各種檔案資料,徵集散存在社會上的珍貴檔案資料。

3.進行檔案資料的編研工作,參與編史修志、編輯出版檔案史料,為鄭州市的各項工作及社會全面進步提供優質服務。

4.科學有效地保護檔案,做好檔案數據庫建設和維護工作,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5.不斷開發檔案信息資源,拓寬檔案的社會功能、教育功能和服務功能。

6.參與鄭州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事件檔案資料的拍攝和視頻採集工作。

7.做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管理和建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