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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陽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遼陽海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作出的改革部署和海關總署機構改革要求,原遼陽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原瀋陽海關駐遼陽辦事處,原瀋陽海關駐遼陽辦事處正式更名為遼陽海關[1]。2019年3月19日,遼陽海關舉行揭牌儀式。
機構簡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作出的改革部署和海關總署機構改革要求,原遼陽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原瀋陽海關駐遼陽辦事處,原瀋陽海關駐遼陽辦事處正式更名為遼陽海關。
整合後的遼陽海關將負責遼陽轄區進出口通關、屬地監管、保稅監管場所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檢驗檢疫、稅收征管、業務統計及轄區內企業管理等工作,職責更寬泛,隊伍更壯大。
定位為屬地型海關。主要承擔遼陽市及其下轄縣區的進出口通關、屬地監管、保稅監管場所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檢驗檢疫、稅收征管、業務統計及轄區內企業管理[2]、後續監管等屬地管理職責。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完成直屬海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
張洪鋒
機構設置
遼陽海關內設科室5個:
(一)辦公室(黨委組織宣傳部)
(二)綜合業務科
(三)企業管理科
(四)稽核科
(五)查檢科
辦公地址
相關資訊
遼陽海關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遼陽海關深刻認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於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能夠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編制及政務公開年終有關工作的通知》《瀋陽海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相關要求,全力保障群眾對海關工作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通過樹立公開透明的政府形象,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助推遼陽市外向型經濟快速發展。
一是強化「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協同抓」的工作機制,在全關形成「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辦公室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司其職」的工作責任體系,充分調動全員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海關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不斷提高海關把關服務能力,增強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三是規範權力運行機制,堅持上下聯動,精準發力,做到政務信息公開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常態化,正規化運行,全面推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高質量發展。
遼陽海關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梳理,其中,行政許可申請數量為5項,行政許可受理數量為5項。由於隸屬海關無行政許可處理決定權,因此行政許可處理決定數量為0項。依法主動公開《遼陽海關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遼陽海關2020年度部門決算》《遼陽海關2021年部門預算》《遼陽海關2021年第一批聯合抽查結果公示》《遼陽海關2021年第二批聯合抽查結果公示》等內容。未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無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參考文獻
- ↑ 我國海關的主要職能 ,搜狐,2022-04-23
- ↑ 企業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內容?,搜狐,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