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所賦予的職能,依法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或參與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文件和安全技術標準。
(三)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對全市安全生產和煤礦安全實行監察;指導、協調和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行業、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各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貫徹落實市政府和市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的決議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
(四)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組織、協調、參與生產性事故、事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依法承辦安全事故的審批結案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各單位重特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源、建設工程項目和其它有關設備進行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認證和審批工作,關負責監督檢查。
(六)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市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註冊安全主任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依法監督全市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工作。
(七)依法對全市各類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故隱患下達限期整改指令,並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聽證和行政複議工作。
(八)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審查、驗收、批准和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職業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對全市勞動保護用品生產經營、使用實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燃氣專項安全整治工作,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綜合指導和協調監督。
(九)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推廣工作。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工作。
(十)負責對全市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機構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認證和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
(十一)制訂下達全市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並檢查和考核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群眾舉報、來信來訪、行政複議等工作。
(十三)負責市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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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贛州市今天上午新任免一批國家工作人員,搜狐,2016-12-30
- ↑ 江西省全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201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