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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基督教菲律賓基督教各派的統稱。非律賓總人口約7596.7萬(2000年),基督徒約7079.3萬,約占總人口93.19%。其中新教有宗派95個,約516.1萬人;獨立宗派有355個,約1158萬人;聖公會有宗派1個,約11.8萬人;天主教有宗派1個,約5100萬人;新興宗派有45個,約661.8萬人。有8種語言的足本《聖經》譯本,52種語言的《新約聖經》譯本,37種語言的非足本《聖經》譯本。新教教會有: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基督聯合教會、神召會、衛理公會、宣道會、浸信會聯會、神的教會(克利夫蘭)、四方福音會、基督教會等;獨立宗派教會有:阿格里巴教徒(Aglipayans,也稱菲律賓獨立教會)、耶穌是主教會、耶穌神跡軍團、好牧人教會等;新興教派教會有耶和華見證會、摩門教等。新教中包括成立於1914年的基督教會(Iglesia ni Kristo)。政府對教會原則上採取政教分離、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天主教

1521年,麥哲倫(Ferdinand Magellan)隨西班牙遠征隊率先將天主教傳入菲律賓,當時隨隊神父佩德羅·德·瓦爾德拉馬曾在利馬薩瓦島海灘主持天主教禮儀。1565年,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1527—1598)派遣萊加茨佩(Miguel Lopezde Legazpi)率領一支艦隊駐紮在宿務,烏爾達內塔(Andres de Urdaneta)神父和5名奧斯定會傳教士在菲律賓建立根基,開始正式傳播羅馬天主教,並使當地異教徒皈依基督教。1569年,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正式在馬尼拉城設立總督府,菲律賓成為西班牙殖民地,全體居民被迫改信天主教。萊加茨佩於1571年又在馬尼拉建立起第二個教區。1810年,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占人口1%,在馬尼拉以外的地區,西班牙的權威只投注在幾位傳教士身上。自天主教奧斯定會最早在菲律賓設立傳教點後,方濟各會、多明我會、耶穌會、後來的回憶派(Recollects)等4個教團陸續至菲律賓傳教。至18世紀,尤其是19世紀,各教團作為大地主拒絕與人民共享財富,作為修士制度的監護人拒絕接納菲律賓人加入教會,引起人民的敵意。後由於3位菲律賓教士被誣陷煽動1872年加維特地(Cavite)起義而被處決後,反教會和要求獨立的願望聯合造成1896年革命。1898年,西班牙殖民統治結束,菲律賓割讓給美國,菲律賓天主教徒超過90%,經常參加宗教活動的有7%。經過改革,天主教重新贏得群眾的信賴,大主教在社會生活中扮演主要角色。菲律賓習俗、家庭或地方之節日多與教會聖日一致。神職人員要參加婚宴和洗禮儀式,並受到社會的尊重。涉及家庭之民事法規的許多條款多來自教會法典。只有在二戰日本人占領期間,非律賓人才被允許離婚。

天主教會一貫以教育改革社會,興辦約1300所學校,包括大學、神學院、中學和小學,開設醫院、麻風病院和許多天主教慈善機構。但天主教採取保守主義政策,菲律賓人通常將修士集團視為富人階級。1960年,羅馬教宗把桑托斯(Rufino Santos)升任為樞機主教;1969年,提升羅薩爾斯(Julio Rosales),由此改變了菲律賓宗教由外人控制的局面。1976年,桑托斯去世後,菲律賓神職人員的數目持續增加。現天主教會仍為全國最大的教會組織,設大主教2名,劃分為60個教區,其中包括大主教區13個,主教區32個,大修院區11個,代牧區4個;擁有各類學校1700多所,其中普通大學5所,神學院12所,1611年創立的馬尼拉聖托馬斯大學學生達3.2萬多人。菲律賓天主教主教會議是全國性統一組織和最高權力機構,另一全國性天主教教會組織是菲律賓大修院院長聯合會。自1902年,菲律賓與羅馬教廷一直保持外交關係,1951年雙方外交關係升格為大使級。羅馬教宗保羅六世和繼任教宗約翰-保羅二世曾訪問菲律賓。

新教

新教自1873年由英國聖經會等傳教士傳入。1901年底,美國侵占菲律賓,接管教會。在美國麥金萊(William MeKinley)總統決定占領菲律賓以使其人民「基督化和文明化」後,新教開始發展。新教各派在此期間先後傳入,循道宗1898年傳入,長老會1899年傳入,北方浸禮會1900年傳入,聯合弟兄會1901年傳入,基督門徒會1901年傳入,聖公會1901年傳入,公理會1902年傳入,基督教宣教聯盟1902年傳入,基督復臨安息日會1905年傳入等。新教教徒在伊富高人之間和米沙鄢地區興辦醫院和學校。新教二戰後發展迅速。1948年,聯合長老會、公理會、兄弟會、使徒會、衛斯理宗獨立教會和其他小教會成立菲律賓基督聯合教會(UCC),為最大的新教教會組織,共有信徒95萬多人,教堂2800座,總部設於馬尼拉。新教全國性聯合機構包括菲律賓福音教會聯合會、菲律賓全國基督教協進會(1963年)。二戰後,靈恩派發展較快。1973年12月,首屆亞洲大學生宣教會議在菲律賓碧瑤召開,來自25個國家和地區的788人與會,提出「一個主、一個人類、一個使命」的宣教口號。

新教,亦稱基督新教,與天主教東正教並稱為基督教三大流派[1]。包括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中脫離天主教而產生的新宗派:路德宗[2]、加爾文宗、安立甘宗,以及隨後又從這些宗派中不斷分化出來的更多宗派。新教又稱「更正教」、「抗羅宗」、「耶穌教」。新教目前的人數有近6億左右,主要集中在歐洲北部、美國、中國部分地區以及拉美部分地區。

獨立宗派

1902年前,天主教教士格里哥利奧·阿格里巴(Gregorio Aglipay,約1864一l940)和新聞記者雷耶斯(Isabelo de los Reyes)在呂宋島北部創立菲律賓獨立教會(Philippine Independent Church),即「阿格里巴教」。他們在做禮拜時以地方語言取代拉丁語,並在聖人日曆中加進民族英雄的名字。該派後分化成兩派。此外菲律賓形成民族教會,即菲律賓人建立的基督教獨立組織,其中包括在「菲律賓化教會運動」(即「政教分離運動」)時期創立的菲律賓獨立教會,現有教徒550萬人,1961年與美國聖公會共融。1914年,費利克斯、馬納羅創立獨立的菲律賓新教組織「基督會」(又稱「基督教會」),現有教徒410多萬。在40多萬菲籍華人和華僑中影響最大的是羅馬天主教,最大的組織是「海外傳教使團」(即「中國內地會」)。新教各派擁有大學、神學院、聖經學校等80多所。1948年,美國新創辦遠東廣播公司,在菲律賓成為亞洲福音視聽中心之一;1968年增設「東南亞之聲」短波電台。一些教會組織出版雜誌。神學思想上,解放神學和保守派之間存在巨大分歧。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