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改革宗神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荷蘭改革宗神學(Dutch Reformed Theology ),顧名思義,荷蘭改革宗神學是源自荷蘭的改教運動(Reformation996,Reformation Theology 改教運動的神學)。
宗教改革始於歐洲16世紀基督教自上而下的宗教[1]改革運動,通常指1517年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條論綱》,到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出台為止的歐洲宗教改革運動。該運動奠定了新教基礎,同時也瓦解了天主教會所主導的政教體系。該運動打破了天主教的精神束縛,為西歐資本主義發展和多元化的現代社會奠定基礎。宗教改革期間,代表人物包括:馬丁·路德、約翰·加爾文[2]、約翰·衛斯理等。
簡介
早期荷蘭移民乘船往東方,來到非洲最南端的補給站登陸,把荷蘭的改革教會帶到非洲,而非洲教會有二百年之久,與荷蘭母會保持親密的關係,一起發展她們的改革宗神學。她們的信仰是本乎三個普世信經(Creeds326,Creeds),即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153,Apostles' Creed)、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850,Nicene Creed),和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165,Athanasian Creed);以及三個更正教信條(Confessions of Faith305,Confessions of Faith),即比利時信條、海德堡信條,和多特(Dort378,Dort, Synod of 多特會議)正典。直到今天,所有荷蘭改革宗教會,仍要每年最少有十二次本于海德堡信條來宣講;人受洗加入教會,仍要按海德堡信條的簡撮本來教導他們。
1806年,英國取下好望角,立刻派遣蘇格蘭的長老會教士前往,希望影響那裡的白人,結果引入一個很強福音派性質、近乎清教徒(Puritan973,Puritan Theology)式的蘇格蘭長老會神學進入南非;一種本於聖經和它對信徒生活的指示的神學,便與一個重點趨向以教會為主的荷蘭改革宗神學結合起來。在慕安得烈(Murray818,Murray, Andrew 慕安得烈)的影響下,蘇格蘭長老會的福音派影響加強,終於把荷蘭改革宗神學,變成一個強大的福音派式、清教徒式,和保守的改革宗神學。
20年代初期,英國與波爾人開仗,北部省分的荷蘭改革宗教會認同波爾人,使得荷蘭改革宗神學更見人性,對剛興起的白色人種主義又深表同情。不幸地,這個取向造成日後的人種分隔主義,影響深遠。
1930年代,南非教會發生一個嚴重的神學危機。神學院訓練傳道人的一個教授講論耶穌的神人二性時,被指為異端,爭論的結果是,很多學生離開了烏特勒黑大學(University of Utrecht),改投阿姆斯特丹的自由大學(Free University of Amsterdam),因為他們認為自由大學的神學立場比較正統。此大學由該柏爾(Kuyper699,Kuyper, Abraham)創立,守着改革宗信仰的傳統,而不是當時流行的福音派清教徒式的神學。
改革宗神學有一個很強的特點,尤為荷蘭在30年代所重視,就是強調創造中多元的統一性,這也是該柏爾所看重的。可惜這種思想至終幫助南非發展出種族分離主義,並且以其神學作為理據。該柏爾強調在受造的秩序中,蘊含着很強的多元性;神愛這種多元性,因此人有責任保持這多元性。他這個神學思想,對荷蘭的神學家有深遠的影響,在南非就更為受用了。對南非來說,受造界的多元似乎亦可用在人身上,他們認為巴別塔事件的分離,和保羅在使徒行傳十七26的話,正說明種族分離是合乎聖經的。所謂受造界的多元性,表明不單自然界是這樣,人也應該維持受造時的不同身分,這是每一種族都有責任去維持的。
荷蘭改革宗神學另一特點,也應在這裡提及。這種神學雖是在非洲發展出來,與非洲的人卻沒有關係。種族隔離主義把西方的白種人,和非洲的黑種人完全分割,它對非洲人可說只會引起仇恨,因此對當地只有反面的影響。今天多種族的改革宗神學教育,可能至終會把荷蘭改革宗神學,變成為非洲改革宗神學,更符合非洲的實際情況(參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314,Contextualization)。
參考文獻
- ↑ 宗教文化:什麼是基督教,第一星座網,2015-02-05
- ↑ 約翰·加爾文——法國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學家,趣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