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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也稱自由車、鐵馬,是一種以人力踩踏腳踏板驅動的小型陸上車輛。自行車通常是雙輪的,但也有三輪的(主要用於貨運,相對少見)。在中國大陸和臺灣,通常稱為「自行車」、「鐵馬」,臺灣也稱「孔明車」、「腳踏車」;江浙、上海等地亦有「腳踏車」一稱;在香港、澳門、廣東、廣西、湖南等中國南方地區則更常稱其為「單車」;在新加坡、馬來西亞、廣東潮汕地區則稱之「腳車」,江西贛語更稱之為「綫車(嘚)」、「鋼絲車」、「腳踏車嘚」
歷史
1800年代
1800 年代見證了自行車的誕生以及一些關鍵變化,這些變化有助於將其塑造成我們今天所知道的樣子。
1818 – Karl von Drais 發明了花花公子;一種兩輪車,當騎手用他的兩隻腳沿著地面推動裝置時,它獲得了動力。它不是特別安全,也不是很容易駕駛,而且它缺少您今天期望看到的三個基本組件——剎車、踏板和一種轉向方式。
1850 年– 在去掉兩個輪子後,第三個輪子被重新引入自行車,以提高自行車行駛時的穩定性。這使得騎行更加安全。
1860 年– 啟發當今自行車的第一輛自行車是由 Ernest Michaux 和 Pierre Lallement 發明的,他們將其命名為腳踏車。
1861 年——此時,自行車有了一種曲柄和踏板,但仍然缺少所有重要的安全制動器。這導致了不止幾起事故。
1870 年——這一年發明了Penny Farthing 自行車,以它的兩個輪子命名(你可能會認為他們此時已經決定了輪子的數量),它看起來像兩枚硬幣,一分錢和一分錢. 兩個輪子的尺寸差異使得自行車裝卸困難,只有前輪為車輛提供動力和轉向。
1885 – 如果您想談論車輪尺寸的差異,那麼您應該關注安全自行車。由約翰·肯普·斯塔利 (John Kemp Starley) 發明,這款自行車因其車輪的重心降低而提高了安全性而得名。
1894 年– 在 1800 年代末,一輛名為 Betty Bloomers 的自行車被認為是時尚的高度,因為女性可以自由穿更長、更飄逸的裙子,與三輪車相比,騎起來更輕鬆、更舒適。
1900年代
在 1900 年代,自行車仍然經歷了一些變化,但這些變化在視覺上不那麼明顯,目的是讓自行車再次更安全。
1903 年– 在自行車上增加了內部輪轂齒輪,以提高其安全性。
1920 年- 現在,隨著第一輛兒童自行車的發明,自行車不僅僅供成人使用。它的設計重約 65 磅,靈感來自汽車的一些不同元素,因為自行車不如汽車受歡迎。
1930 – 由於兒童對自行車的處理表明它的耐用性略有不足,特別是當有一個十幾歲的男孩作為騎手時,進行了更多改進。Schhwinn 增加了一個彈簧叉和胖輪胎來對抗這種濫用。這後來被用作創建專為耐寒山地使用而設計的自行車的藍圖。
2000年代
2000 年– 這是 Miroslav Miljevic 發明電動自行車的時間。它由太陽能電池供電,被認為是通勤者的最佳自行車選擇,他們整天在外面騎車,為自行車充電,這樣在辛苦而漫長的一天結束時,他們就不需要踩踏板了自行車回家。
1970年,登山用途的單車出現﹐單車的另外一項劃時代發明"變速器"因此被創造出來。
自行車最早是何時、何地、由誰發明的?
自行車最早是何時、何地、由誰發明的?是一位意大利工程師,他首先將自行車推向了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樣子。Giovanni Fontana (de la Fontana) 創造的不是兩個,而是一個四輪裝置,帶有一圈繩索,由齒輪連接並由人類提供動力。
然而,人們普遍認為卡爾·馮·德賴斯發明了我們今天所知的自行車。他是德國男爵和公務員,他是第一個為自行車設計專利的人,這導致了當今自行車的商業成功設計。
Fontana 的自行車版本採用四輪和環形齒輪設計,最初製造於 1418 年。 然而,直到大約 400 年後的 1813 年,其他人才出現在 Fontana 的自行車和 Karl 自行車的基礎上繼續建造德國貴族和發明家馮·德賴斯 (von Drais) 開始研究他稱之為 Laufmaschine 的東西。
這也是由人類驅動的,有四個輪子,但在 1817 年,Drais 取消了其中的兩個,並向世界展示了第一輛兩輪車;Draisienne、花花公子或愛好馬,這取決於您知道它的幾個名字中的哪一個!取決於您歸功於誰,自行車的發明可以追溯到德國,在那裡您會發現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第一個實際可驗證的)自行車適合實際使用的聲明。當然,這是 Karl von Drais 的自行車版本。
然而,這些第一批自行車設計的製造發生在德國和法國。不久,其他國家接受了這個想法,開始生產自己的自行車版本,並重新創建 Drais 的自行車原始設計。 僅僅幾年後的 1818 年,這種自行車才在其他西方國家生產,例如英國,在倫敦生產和銷售車型。 [1]
中國大陸
腳踏車大約於1875年傳入中國,腳踏車最初稱為「洋馬兒」。對中國人來說,「洋馬兒」是新奇的事物。在當時的刊物《點石齋畫報》就好幾次把外國人騎腳踏車當成了新聞。
1922年中華民國時期,遜位皇帝溥儀結婚時,他的堂哥溥佳送了他一部腳踏車。有大臣狠狠地罵了溥佳一頓,說不應該把這危險的東西給皇帝。但溥儀沒有理會大臣的反對,只不過十幾天便學會了騎腳踏車,成為了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懂騎腳踏車的中國皇帝。據說,溥儀曾因為要騎腳踏車而把皇宮中的所有門檻也拆除了。
臺灣
臺灣腳踏車的傳入始於日治時代,有沿襲日語稱「自轉車」,亦有稱「鐵馬」[2]。1898年,日本第一家自轉車工廠「宮田製銃所」將國產腳踏車呈獻皇太子,零星腳踏車進口臺灣。1900年10月5日的報紙還將自轉車車禍刊載,相關廣告也開始出現於報章雜誌,當時位於臺北市北門街(今北門路)的鐘錶店「樫村支店」,亦經銷自轉車,顯示一般民眾已視為交通工具,甚至組織「遠乘會」騎車遠足,價格方面,美國進口要比日本便宜。
1905年9月,臺灣史上第一個被偷腳踏的車主顏振聲新聞被報紙披露。依據總督府統計,1930年代,臺灣每三戶就有一輛腳踏車,相當普遍,當時的照片也顯示商店街的「亭仔腳」隨處可見購物或運送所騎乘的腳踏車停放。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遷臺,「自行車」、「腳踏車」用詞方傳入臺灣,一般民眾稱鏈條脫落的狀況為「落鏈」(臺語發音)。 1990年代,臺灣成為全球製造腳踏車的重要生產地之一,市占率超過50%。台灣自行車相關業者約700家,自行車工業在2014年產值達新台幣872.5億元,排名全球第2[3]
香港
腳踏車傳入香港的時間不可考證,香港人普遍稱腳踏車為「單車」。「單車」作為巿民日常代步的輔助交通公具,已有超過40年時間,自從香港發展衛星城巿,加入「單車徑」起,「單車文化」逐漸流行。自從臉書流行,以不同訴求開展的單車團體逐漸開展,例如由知識份子和設計師在香港海拔最高的大帽山頂閘成立的「單車靚景團」,以單車遊和美景為主題,推廣單車遊文化,推動了單車路線和美景的交流。
現有記錄中,香港公開出版物中關於單車的最早記載是在1869 年10月25號刊的Hong Kong Daily Press中,一篇關於騎車穿越尼亞加拉的報道【Hong Kong Daily Press, 1869, 10, 25】。而關於本地單車訊息的最早記載是在1870年2月19號的Hong Kong Daily Press中,一篇關於一場單車賽的報道【Hong Kong Daily Press, 1870, 02, 19】。
參考資料
- ↑ complete-history-of-the-bicycle, outdoorlabwithj
- ↑ 臺語辭典(臺日大辭典譯本):鐵馬. 臺語信望愛.
- ↑ 中華徵信所2016/02/16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