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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寶石山脊
圖片來自ohsir

紅寶石山脊(Ruby Ridge)是位於愛達荷州北部的那不勒斯(愛達荷州)|Naples, Idaho|那不勒斯附近的一個地點。1992年8月21日至8月31日,蘭迪·威弗|Randy Weaver(Randy Weaver)及其家人,連同他的友人凱文·哈里斯(Kevin Harris)在此地與美國法警(USMS)和聯邦調查局人質拯救隊(FBI HRT)進行了長達11天的相互對峙。這次對抗直接導致了威弗的兒子薩米(Sammy),他的妻子薇姬(Vicki)和法警威廉·弗朗西斯·德根(William Francis Degan)的死亡。

隨後的聯邦法庭審判中,威弗的辯護律師蓋瑞·斯彭斯|Gerry Spence指控介入該事件的聯邦調查局(FBI)、美國法警(USMS)、美國煙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和愛達荷州美國司法|United States Attorney|司法部門(USAO)有「犯罪性的瀆職行為(criminal wrongdoing)」。審判結束後,美國司法部的職業責任辦公室|Offic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組成紅寶石山脊事件專案組,對斯彭斯律師的指控進行調查。1994年,專案小組的節錄報告被公布在Lexis Counsel Connect上,向參與事件的所有政府機構提出了關於其採取的措施和政策的質疑。

為回答公眾關於紅寶石山脊事件的提問,從1995年9月6日到1995年10月19日,美國參議院的恐怖主義、技術和政府信息小組委員會(Senate Subcommittee on Terrorism, Technology and Government Information)舉行了共計14天的聽證會,並在隨後發布了一份報告,呼籲美國聯邦政府改革執法以防止紅寶石山脊事件的再次發生,從而恢復公眾對於聯邦政府執法的信心。值得注意的是,就介入的政府機構(例如FBI HRT和ATF)而言,1993年的韋科慘案[1] 與此事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參與

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第一次注意到威弗是在1986年7月的世界雅利安大會(World Aryan Congress),當時威弗應弗蘭克·卡姆尼克(Frank Kumnick,ATF原定的調查對象)的邀請,第一次出席雅利安國的會議。ATF的一名線人在會議上結識了威弗;他在後來的報告中把威弗描述成一個武器商。之後的三年間,威弗與線人接觸過好幾次。1989年10月,ATF聲稱威弗賣給他們的線人兩支削短型霰彈槍,且槍支的總長度短於聯邦法律的規定。1989年11月,威弗指控那名ATF線人是警方的間諜。威弗後來寫道,他已被「Rico V.」報案的處理程序警告過。之後,那名ATF線人的上司Herb Byerly命令線人不要與威弗再發生接觸。最後聯邦調查局的線人Rico Valentino將那名ATF線人的真實身份出賣給了雅利安國。

1990年6月,ATF的特工拜爾利(Byerly)試圖利用威弗出售削短型霰彈槍一事作為籌碼,迫使威弗成為他們的線人深入雅利安國進行調查。威弗拒絕成為告密者;ATF便隨後對威弗提出關於削短型霰彈槍的訴訟,並聲稱他曾是一個被刑事定罪的銀行劫犯(但這些說法都是假的,當時的威弗並沒有犯罪前科;隨後的參議院調查也證實道,「找不到威弗與銀行劫案相關的任何嫌疑」)。1990年12月,聯邦大陪審團將威弗定罪為「於1989年10月製造且持有(而並非出售)非法武器」。

ATF經過判斷認定,直接去威弗的家中實施逮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1991年1月,ATF派出特工偽裝成拋錨的司機,在蘭迪和薇姬停車過來幫忙時對他們進行逮捕。蘭迪·威弗在獲知他受到的指控後得到保釋,並被告知審判的開庭日期是1991年2月19日。1991年1月22日,法官通知律師埃弗雷特·霍夫梅斯特(Everett Hofmeister)作為威弗的辯護律師出庭。同日,威弗給美國緩刑監視官(U.S. Probation Officer)卡爾·里金斯(Karl Richins) 打了一通電話,告訴里金斯自己被指示應於今天和他聯繫。因為當時里金斯的手上還沒有此案件的檔案材料,所以里金斯要求威弗留下他的聯繫方式,以便能夠在他收到文件時候聯絡威弗。但根據他所述,威弗並沒有留下他的電話號碼。辯護律師霍夫梅斯特於1月19日、1月31日和2月5日三次致函威弗要求與他取得聯繫,以準備聯邦法院系統下的這一辯護。

為了讓庭審的參與者在聯邦假期後有充裕的準備時間,1991年2月5日,庭審日期被修改為2月20日。書記員致函於有關各方,告知他們日期的變化;但該通知並沒有被直接發送給威弗,而是發給了他的律師。2月7日,里金斯給威弗寄了一封信,表示他已拿到案件的檔案材料,需要跟威弗取得聯繫;但他在信中誤把審判日期寫成3月20日。2月8日,霍夫梅斯特再次以信件的方式試圖聯繫威弗,通知他審判日期其實是2月20日,讓威弗立即和他聯繫。霍夫梅斯特還多次致電認識威弗的人,讓他們通知威弗給他打電話。霍夫梅斯特告訴法官,他在排定的開庭日期之前沒有從威弗那裡收到任何回復。

2月20日,威弗未在法庭上出現,因此法官以未能出庭為由發出了法官通緝令(Bench Warrant)。2月26日,庫特內市 (愛達荷州)|Kootenai, Idaho|庫特內山谷時報(Valley Time)的記者肯·凱勒(Ken Keller)致電美國緩刑辦公室,詢問威弗是否是因為里金斯信中的錯誤日期而沒有出庭。首席緩刑監視官泰倫斯·胡梅爾(Terrence Hummel)發現了那封信的副本後馬上聯繫法官書記,通知信中弄錯日期一事。胡梅爾還聯繫了美國法警和威弗的律師,告知他們在信中出現的錯誤;但是法官還是拒絕撤回拘票。

最終美國法警同意推遲執行法院拘票,以確認威弗是否會在3月20日當天出現在法庭。美國司法部表示,如果威弗於3月20日出席庭審,就會撤銷所有的法院拘票。然而,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USAO)並沒有等到3月20日,而是在3月14日召集大陪審團會議。在會議上,由於USAO並未向陪審團提供里金斯那封寫有錯誤日期的信以證明威弗誤解了出庭時間,所以大陪審團對威弗提起了未能按時出庭的訴訟。

美國法警參與

ATF將威弗案移交給美國法警處理後,沒有將他們曾經嘗試吸收威弗成為線人一事告訴美國法警。

作為聯邦法院的法律執行機構,美國法警承擔了逮捕蘭迪·威弗的職責。不同於大多數為了躲避逮捕而跨州逃離的聯邦逃犯,蘭迪·威弗只是呆在家中,威脅着要抵制任何用武力把他帶走的企圖。

威弗對於政府本來就有着強烈的不信任感,而那封錯誤的信使他的不信任感加劇;這可能導致他不願意出庭受審。從政府和律師處得到信息的不一致讓威弗感到懷疑——這種不一致讓他懷疑有陰謀的存在。威弗開始相信,出庭會使他受到不公正的審判。當他被錯誤地告知:如果敗訴,他將失去土地,妻子薇姬無家可歸,而且政府將帶走他們的孩子;他的不信任感又增加了一分。

儘管美國法警人員嘗試與威弗進行和平談判,但是威弗拒絕離開自己的木屋。1991年3月5日至1991年10月12日,威弗與美國法警羅恩·伊萬斯(Ron Evans)、W·瓦倫·梅斯(W. Warren Mays)和戴維·哈特(David Hunt)通過第三方舉行過會談,直到美國聯邦檢察官羅恩·伊萬斯作出指示才停止這種接觸。聯邦檢察官要求所有的談判都要經過威弗的法院指定辯護律師來進行;但是威弗和檢察官完全沒有任何接觸,而且威弗拒絕和他交談。隨後,法警們開始準備逮捕威弗,以強迫他接受關於非法武器交易以及未按時出庭的審判。

雖然法警根據上級的指示停止了談判,但是他們還在嘗試和威弗進行其它的接觸。1992年3月4日,法警羅恩和傑克·克拉夫(Jack Cluff)開車前往威弗的莊園,假扮成房地產購買者與威弗進行交談。1992年3月27日的美國法警總部會議上,阿爾特·羅德里克(Art Roderick)以「北部曝光(Northern Exposure)」命名了接下來的作戰行動。他們出動了監控小組,設置了相機用於記錄威弗在住所的活動。法警觀察到威弗與其家人在見到車輛和來訪者時,會先占據木屋附近的武裝位置,直到他們認出訪客。

參考文獻

  1. 韋科慘案,zhi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