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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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位於台灣新北市新店區,位址在新店與台北市景美交界處,過去常被稱為警總景美看守所、二十張看守所、景美復興山莊,原為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和國防部軍法局所在地,過去曾是當時羈押並審理中華民國國軍犯罪軍人、一般重刑犯和政治犯的看守所。
1999年,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等多個軍方的法院及檢察單位入駐此營區,此時營區正式名稱為「國軍新店復興營區」。
2002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決議將此營區登錄為歷史建築,並規劃為人權紀念園區。2007年,國防部將營區移交文建會;2007年11月一度委託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2008年11月改由文建會(今文化部)自行經營。2018年3月15日正式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同年5月18日舉行「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揭牌儀式。
目錄
沿革
1957年6月,軍法學校(今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成立[1],校址即為今園區範圍。1967年7月1日,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今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並遷離原址;次年,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的所屬單位和看守所遷入[2]。
1970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出,僅所屬法庭及看守所仍留在此地,並興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看守所」。1985年,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局長汪希苓因涉入江南案被羈押於此,現今園區內的「汪希苓軟禁區」即在此時建立。1992年7月31日,因警總裁撤,警總軍法處看守所改隸海岸巡防司令部。
1999年,原屬於部隊的軍法組織改制,編成地方、高等及最高三級獨立的軍事法院暨檢察署,即所謂「軍法地區制」[3]。園區內的國防部軍法局也改制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與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三院暨檢察署,看守所則改隸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管轄。整個園區被稱為「國軍新店復興營區」。
2002年,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決議,整個園區被登錄為歷史建築,並規劃就地保留為景美人權紀念園區。2005年,園區定名為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2007年,園區移交文建會經管,11月文建會曾委託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2008年2月,文建會收回自行經營,改為臺灣人權景美園區。2009年2月,園區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2009年6月,園區更名為景美人權文化園區。2011年,文建會於園區內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管理此園區。
2018年,3月15日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同年5月18日舉行「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揭牌儀式。
建築
參考文獻
- ↑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系所沿革.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 (Chinese (Taiwan)).
- ↑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景美園區.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2019-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23) (Chinese (Taiwan)).
- ↑ 陳建宏、詹前校. 繼往開來:見證軍法的發展.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Chinese (Taiwan)).
- ↑ 江宜穎.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區-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新北市藝遊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2012-3, (2012年3月號): 22-23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