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是生態環境部的派出機構,根據法律法規授權和環境保護部委託,負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河南六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內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工作[1],以及全國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持證單位監管。
主要職責
負責核設施核與輻射安全的日常監督;負責核設施輻射環境管理的日常監督;負責由環境保護部直接監管的核技術利用項目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管理的日常監督;負責由環境保護部直接監管的核設施營運單位和核技術利用單位核與輻射事故(含核與輻射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準備工作的日常監督,以及事故現場應急響應的監督;負責由生態環境部直接監管的核設施和核技術利用項目輻射監測工作的監督及必要的現場監督性監測、取樣與分析;負責對地方環保部門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管理工作的督查;負責核設施現場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活動的日常監督和民用核設施進口核安全設備檢查、試驗的現場監督;負責民用核設施廠內放射性物品[2]運輸活動的監督;負責全國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無損檢驗活動的日常監督;負責全國民用核安全設備持證單位和境外註冊登記單位的例行和非例行核安全檢查;負責全國民用核安全設備特種工藝人員資質考核活動的監督;負責全國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製造活動的監督;承辦環境保護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華北核與輻射監督站內設:辦公室、財務處、人事處(黨委辦公室)、核設施監督一處、核設施監督二處、核技術利用監督處、輻射環境監測與督查處、機械設備監督一處、機械設備監督二處、機械設備監督三處、電氣設備監督處。
歷史沿革
1996年成立國家核安全局北方核安全監督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
1998年為國家環保總局北方核安全監督站;
2006年升格為國家環保總局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為正局級事業單位;
2008年為環境保護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2010年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視頻
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環保科普 | 核與輻射安全宣傳之安全監管,搜狐,2017-04-20
- ↑ 放射性物品的儲存及裝卸注意事項 ,搜狐,2017-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