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拿西禱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瑪拿西禱言是《舊約聖經》的一部分,在東正教視為正典,在大夜禱時用;天主教及新教認為是次經。全份禱詞只有十五節,據稱是猶大王國的國王瑪拿西被亞述人擄走之後向上帝的禱詞。
《聖經》中的「聖人」是被神從世界中挑選、不屬世界、不沾染世俗的一般人[1]。儘管在基督教早期歷史認可聖人需要顯神跡[2]的記錄,而當代基督教也常以這點作為聖人的標準。但實際將所有信耶穌的人都稱聖,並非一些特別有異能的人。
簡介
它原來是《舊約聖經》的一部分,在不同版本的聖經里被編入不同的位置:有的放在《列王紀下》,又有其他版本放在《歷代志下》。例如,在《七十士譯本》的《聖經》被放在正文,但在拉丁文的聖經則被放在附錄里。在東正教的聖經就成為了歷代志下的第33章。
舊約聖經
《舊約聖經》是基督教對《聖經》全書的前一部分的常用稱呼。舊約聖經原是猶太教主要經籍《塔納赫》。有學者認為是由巴比倫之囚時期開始直到公元前一世紀,在此段約240年的時間寫成,後來被基督宗教全盤收納為《聖經全書》的前部分。
伊斯蘭教的《古蘭經》很多內容也相同。不同的基督宗教所承認的《舊約聖經》略有不同,天主教版本承認46卷;東正教版本承認50卷;基督新教版本則為39卷。
《舊約聖經》通常被分類為摩西五經(又稱律法書)、歷史書、詩歌智慧書和先知書四部分。舊約聖經全在耶穌誕生之前已寫成及被輯錄成書,在基督教的教義看來與耶穌誕生後成書的《新約聖經》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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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聖經傳說—基督教聖物大盤點,搜狐,2019-03-06
- ↑ 聖經考古:耶穌似乎用魔杖來幫助行神跡?,搜狐,2019-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