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學技術期刊編輯學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湖北省科學技術期刊編輯學會系由在湖北省內登記註冊的科學技術期刊編輯出版單位及其有關人員自願組成的學術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1],是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湖北省科學技術期刊編輯學會於1983年10月12日在武漢河運專科學校舉行成立大會。學會現有理、工、農、醫各類科技期刊200多種,會員1000多人。有各學科領域的資深編輯專家(編審)數十位。協會名譽理事長是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淑芬同志,以及劉建康院士、裘法祖院士、許厚澤院士、趙梓森院士、寧津生院士、趙鵬大院士、楊叔子院士、馬偉明院士。在學術活動方面,多年來堅持開展「三個一」學術活動,即每年召開一次大型學術年會;每年出一本論文集,以「學術杯」的形式每年進行一次優秀學術論文評比。通過以上學術活動,促進了我省編輯素質與期刊質量的提高。此外,我會還組織專家堅持「三下鄉」。
學會簡介
學會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評為「全國先進民間組織」;被湖北省人事廳、湖北省民政廳評為全省優秀社團;連續多年被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評為「先進學會」,並多次榮獲全國「省級學會之星」稱號。
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
湖北省科學技術期刊編輯學會,英文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Periodical Editors Society of Hubei Province(STPESHB)。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
本會系由在湖北省內登記註冊的科學技術期刊編輯出版單位及其有關人員自願組成的學術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
堅持馬列主義[2]、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和社會道德風尚。堅持民主辦會,團結全省科學技術期刊編輯工作者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促進科技編輯人才成長,促進編輯事業的發展和創新,為科技進步、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服務。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湖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地址
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漢理工大學余家頭校區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科技期刊編輯學術研究與交流;
(二)舉辦編輯業務培訓班、研討班和科學論證會;
(三)開展科普宣傳、科技推廣和科技成果轉化,組織諮詢服務活動;
(四)編輯出版會刊、論文集、專着等;
(五)開展評優活動,表彰和獎勵優秀編輯、優秀學術論文作者、優秀集體,以及對學會工作做出重要貢獻的優秀學會工作者,並積極主動向上級推薦人才;
(六)維護科技期刊編輯工作者的正當權益,及時向主管部門反映其意見和要求;
(七)開展聯誼活動;
(八)開展國內外民間科技期刊編輯學術暨出版交流,同國內外的科技期刊編輯出版團體和科技期刊編輯出版工作者友好往來;
(九)及時傳遞黨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政策和要求以及收集整理的國內外科技期刊編輯出版信息;
(十)接受黨和政府有關部門及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委託的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
(一)單位會員;
(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支持本會工作;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湖北省境內註冊登記的科技期刊編輯出版單位,以及從事科技期刊編輯出版工作的人員和支持、參與科技期刊出版工作的專家、領導幹部。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組織工作部研究認可後,提交理事會審議通過;
(三)由學會發給有關證件。
第十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四)積極參加並協助本會舉辦各種活動;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七)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本會所發的證件。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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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搜狐,2021-05-08
- ↑ 馬列主義基本原理至今未變,個別結論可以改變,搜狐,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