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交通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溫州市交通局,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溫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1〕36號)精神,設立溫州市[1]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航空,港口,鐵路等交通運輸行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郵政、電信行業的發展戰略、[2];制定我市交通、郵政、電信行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國家和省、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交通產業發展政策,負責編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主樞紐的發展規劃,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運輸、交通科教信息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民航、鐵路發展規劃,參與編制郵政、通信行業發展規劃,並督促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全市城鄉道路和水路交通運輸、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車船檢測和維修、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協調道路、水路、鐵路、民航等運力與港站銜接,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和緊急物資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調控水陸運力投放,優化運輸結構,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協調發展。
(四)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養護管理和路政(路產、路權)、航政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勘測、設計、施工質量監督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五)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管理;監督和指導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內部保衛工作;負責船舶和船用產品的技術檢驗工作;負責港口、航道和港航設施建設以及使用岸線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
(七)負責水路、公路各種交通規費稽徵和使用管理,並進行審計監督。
(八)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導交通、郵電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承擔交通、郵政、電信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和工會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對外交通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負責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
(十一)按權限管理局屬單位領導幹部;負責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