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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縣圖書館(活動)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清流縣圖書館成立於1985年6月1日。2013年12月遷入光明廣場新館,館舍面積2300平方米,共有14個分館,面積5993平方米,共計8293平方米。館藏書刊總量(34.4317萬冊):其中普通文獻8.3841(萬冊),電子書26.0476(萬冊)。2010年成為福建省圖書館分館。2013年6月被文化部評為二級公共圖書館[1]。2015年順利通過創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中期督查,2016年順利通過創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驗收工作。

基本介紹

清流縣圖書館成立於1985年6月1日。2013年12月遷入光明廣場新館,館舍面積2300平方米,共有14個分館,面積5993平方米,共計8293平方米。同時,如辦證、存包等一些輔助服務全部免費開放

清流縣圖書館始終堅持「讀者第一,服務至上」服務宗旨,積極開展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活動,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業務工作管理規則和崗位職責,強化隊伍素質。在全館倡導「以人為本」新理念,樹立「為人找書,為書找人」的職業觀念,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積極開展預約借書、館際互借、信息諮詢以及為特殊群體讀者送書上門等特色服務。充分開發和利用館藏書刊資源,對廣大讀者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普及科學文化知識的教育。在積極探索傳統閱讀與新媒體閱讀相結合的道路上前行,日常舉辦:講座、培訓、展覽等多樣形式,打造了「親親寶貝」、「幸福清流 文化惠民」、「圖書館利用」等全民閱讀品牌系列閱讀推廣活動,完全向所有民眾開放,已經成為廣大群眾真正的第二課堂。

展廳展館

館內設有:辦公室、采編室、資料文獻特藏室、方志分館、成人閱覽室、少兒閱覽室、親子閱覽室、電子閱覽室[2]、外借室、報刊閱覽室、多功能廳(多媒體室)、視障閱覽室等實行全部免費開放。

館藏實力

館藏書刊總量(34.4317萬冊):其中普通文獻8.3841(萬冊),電子書26.0476(萬冊)。2010年成為福建省圖書館分館。2013年6月被文化部評為二級公共圖書館。2014年2月組建清流縣圖書館方志分館,集中收集清流縣地方文獻資料。2014年5月開始採用圖創自動化集成管理系統,實現文獻採訪、編目自動化管理及服務。2014年被評為縣文體廣電出版暨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工作先進單位,2015年順利通過創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中期督查,2016年順利通過創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驗收工作

實用信息

開館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每周四和周五晚上19:00—21:00開放兩小時)

讀者須知

一、讀者行為規範:

1.讀者入館須持有借書證即可入內,無借書證者請辦理登記手續。

2.注意儀表服飾,謝絕穿背心、拖鞋等衣冠不整潔人員入館。

3.保持館內肅靜,禁止喧譁,進入閱覽室前,請自覺將手機關閉或調至震動。

4.保持館內衛生清潔,嚴禁吃零食、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

5.愛護館藏書、刊、報等文獻及各種設施,如有損壞按章賠償。

6.自覺遵守圖書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圖書館工作人員管理。

7.個人物品要妥善保管,以免丟失。

8.圖書館內禁止吸煙。

二、借閱制度

1.讀者可憑本人借書證借閱館藏圖書,借書證不得轉借、亦不可代借,代借而造成的損失由持證人承擔。

2.外借數量為一冊,圖書借期一律90天。

3.讀者辦理圖書外藉手續前,應認真仔細檢查,若發現有破損、缺頁、塗畫等現象,請立即向工作人員說明,並由工作人員加蓋印記。

4.借書逾期不還者,停止借書,並按實際逾期天數予以罰款(超期每天每冊0.50元),如書超期且遺失,應按超期與賠償並罰。

5.所借專業圖書如已到借期尚未讀完,可辦理續藉手續,在無他人辦理登記借書手續的前提下,此書可以續借一次。對於新書、暢銷書、小說類圖書原則不辦續借。

6.放假期間到期的圖書,讀者可在假期後一周內還回,不計超期,否則連續累計超期天數,假前到期的圖書必須假前還清。

7.辦理退證者,須還清在本館所借圖書,圖書館才能在圖書證註銷證明上蓋章。

8.圖書借出期間內如有污損、缺頁、遺失等情況,按圖書館有關規定處理。

三、借閱圖書超期罰款規定

1.借書逾期每天罰款0.50元,累計計算。

2.丟失圖書逾期每天罰款0.50元,累計計算

3.所借圖書的歸還期限在節假期間,借閱期限順延。

4.因病住院,所借圖書的歸還期限在住院期間,出院一周內持醫院證明歸還者。

5.因有事不能歸還所借圖書,允許在借閱期限內,可由他人代還。

四、污損、遺失及盜竊書刊賠償與罰款辦法

1.凡借出書刊,不得私自拆散,否則按書本價格進行賠償。

2.撕割書刊中書頁等,除退回所損壞圖書外,應賠原樣圖書一本,否則按原書刊價格5倍賠款。

3.損壞或丟失圖書所附帶的書標等,每件賠款2元。

4.損壞書刊封面、封底者,除批評教育外,每冊按書價賠款;勾畫塗改書刊頁,每處罰款0.5元,?每頁勾畫超過三處者罰款5元;破損嚴重的,如水泡、油墨污染嚴重,勾畫頁碼較多,按丟失書刊處理。對孤本、貴重、複本少、參考價值大或成套書刊丟失一部分,除按丟失處理外,並收回原書刊。

5.在閱覽室內查找書刊,對插壞、摔壞圖書,勾畫、撕剪書頁、損壞書刊附件者,均按以上各條處理。

6.丟失所借書刊,應以原書刊相同的版本(圖書可同名同版既可)賠償,收取加工費2元。7.對盜竊圖書者,一經發現,將上報派出所嚴肅處理,館內給予所竊書價50倍罰款(罰款額最低不少於100元)並社區內通報。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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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