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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財經學院圖書館

浙江財經學院圖書館始建於1974年。擁有館舍建築面積45353平方米, 包括下沙校區圖書館和文華校區圖書館,其中下沙校區圖書館35053平方米,於2005年5月建成並投入使用;文華校區圖書館10300平方米,於1999年10月建成並投入使用

目錄

圖書館概況

浙江財經大學圖書館大樓外觀新穎、富有個性,內在功能齊全,環境幽雅。本館現有藏書近100萬冊,電子圖書50萬冊,中外文現刊2300餘種,另有《EBSCO全文數據庫》、《Spring》、《中國學術期刊》[1]、《萬方系列數據庫》、《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道瓊斯財經資訊》等數據庫,已形成財經類書刊較為齊全、具有本館特色的藏書體系。本館使用國內較為先進的"匯文"圖書館集成系統管理軟件,能為讀者提供多項便捷的文獻信息服務。建館以來先後擔任圖書館領導職務的有龔永壽副教授、吳忠希教授、金偉青講師、沙滇館員、林銼雲教授、董太亨教授、沈關祥副教授和吳健生講師,現任館領導為張守凱教授、孟培源教授和馮長龍副研究館員。

規章制度

讀者入館須知

1、讀者憑藉書證進入書庫和閱覽室。

2、嚴禁吸煙

3、保持安靜,請勿大聲講話。在進入書庫、閱覽室前,須將手機、傳呼機調整到無聲或最小音量檔。

4、愛護公共財產,愛護圖書及其編碼。

5、除了筆記本、紙張、書寫工具外,請勿將書籍、書包和食物帶入書庫和閱覽室。

6、維護環境衛生、請勿隨地吐痰、亂扔紙屑。

7、注重儀表、舉止文明。着裝不整者謝絕入內。

8、遵守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借書證辦理

1.本校教職工、學生以校園卡作為借書憑證。

2、新生入學後由圖書館統一開通校園卡的借書功能,無需另行辦理;教職工憑本人工作證到圖書館綜合服務台開通校園卡的借書功能。

3.在本校進修、培訓的學員和外單位讀者需經圖書館審批同意後,可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短期借書證。

4、讀者一律憑本人校園卡借閱圖書,不得轉借、代借。

5、校園卡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時應及時到一卡通[2]服務中心辦理掛失手續,校園卡掛失後,其借書功能立即失效,因遺失校園卡而在掛失前被盜借所引起的損失由讀者本人負責。

6、校園卡損壞或掛失後,請到一卡通服務中心辦理換卡或補卡手續,新卡自動繼承原卡的借書功能,讀者無需再辦理開通手續。

7、讀者離職、畢業、休學及退學時,應將所借圖書如數歸還,並在圖書館綜合服務台註銷校園卡的借書功能,否則學校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圖書外借規則

1、本館流通部中、外文圖書實行開架外借和閉架外借兩種辦法

2、持有本館有效借書證的讀者均可借閱開架書庫和閉架書庫的圖書。

3、開架外借和閉架外借的圖書分別在開架書庫和閉架書庫辦理借還手續。

4、開架書庫外借圖書程序:

⑴讀者可在開架書庫內自由挑選,但必須正確使用書位牌。

⑵讀者翻閱的圖書,如不擬借閱且已無法復回原位,可放到指定的書車上,由工作人員歸架。

⑶需外借的圖書,請到服務台辦理外藉手續。

5、閉架書庫外借圖書:

⑴讀者在通過計算機檢索終端或卡片式目錄檢索後填寫「索書單」,交給閉架書庫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為讀者取書。

⑵讀者拿到圖書,在閉架庫服務台辦理外藉手續。

6、辦理外藉手續前,請仔細檢查所借圖書是否有塗畫、批註、圈點、撕頁、污損等。如有上述情況請向服務台工作人員反映。否則,還書時發現有上述情況,責任由讀者自負。

7、借書冊數

(1)本科生可借10冊,借期一個月;研究生20冊,借期三個月;中級職稱以下教職工20冊,借期6個月;高級職稱教職工25冊,借期6個月;成教學生、進修生、外單位讀者為3冊,借期一個月,需另行辦理借書證。除研究生和中文專業本科學生外,其他學生限借文學類(即I大類)圖書3冊。

(2)每冊圖書可續借一次,續借期從續借之日算起,教職工、研究生為2個月,本科生為1個月,續藉手續讀者可上網進入本館網站自行辦理,已逾期圖書不能續借。請及時辦理還書或續藉手續,逾期則計算機將累計逾期使用費。

8、借書期限

(1)教師借期為6個月,行政人員、研究生、學位班學生借期為3個月,本科學生、留學生及其他人員借期為1個月。每冊圖書可續借一次,續借期從續借之日算起,教師、行政人員、研究生為2個月,本科學生、留學生及其他人員為1個月。

(2)續藉手續須在圖書到期前10天內,由讀者通過校園網或因特網在圖書館網站上自行辦理。已經到期的圖書必須歸還,不可續借。

(3)假期時間計入借期內。雙休日和元旦、"五一"、"十一"等短假期間到期的圖書,讀者可於開館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來還書,不計逾期使用費,而若是第二個工作日來還書,則計算一天的逾期使用費,依此類推。另外,尚未到期的圖書,上述閉館日仍計入借期。暑假和寒假等長假期間到期的圖書,讀者可於下一學期開學後10天內前來還書,不計逾期使用費,10天後開始計算逾期使用費。學期放假之前到期的圖書,仍按正常借期處理(假期累計),讀者務必及時歸還。與平時超期一樣,假期到期的圖書不可續借,且在該書歸還之後,方可繼續借書。

(4)實習延期:考慮到赴外地實習的畢業班學生,實習期間無法來我館借還書,在實習開始前所借且在實習開始之日尚未到期的圖書,其借閱期限可延長至實習期結束後5天。該項技術工作在實習開始之日由圖書館一次性統一處理。各二級學院務必在學生實習期開始前一學期末通知圖書館辦公室。實習延期僅對實習開始前所借的未到期的圖書有效。實習開始前已到期的圖書和實習期間所借的圖書,均按正常借期處理。

(5)借出的圖書雖未到期,如有特殊需要,圖書館有權隨時收回。

9、凡違反有關規定者,按本館「違反規則的處理方法」處理.

10、遵守入館須知規定的其它要求。

圖書閱覽規則

1、期刊閱覽室規則

⑴期刊閱覽室面向全體讀者開放。

⑵期刊、報紙只供閱覽、不外借。讀者如有需要可利用閱覽室內的自助複印機進行複印。

⑶期刊、報紙實行開架閱覽,讀者自行選閱。期刊每次可選兩冊,閱畢放入小推車,由工作人員歸架,以免亂架,影響其他讀者閱覽;報紙每次限選一份,閱畢放回原處。

⑷為避免影響其他讀者走動和工作人員歸架、管理,讀者離座後請將椅子放回原位。

⑸遵守入館須知規定的其它要求。

2、教學參考書閱覽室規則

⑴教學參考書閱覽室面向全體讀者開放。

⑵讀者在查找圖書時必須正確使用書位牌,以免圖書亂架。

⑶本室實行開架閱覽,讀者可以自由選書,但工具書只能取一冊,其他書一次不超過兩冊。閱讀完畢後將書放回書車,由工作人員歸架。

⑷本室圖書僅供室內查閱,概不外借。讀者如有需要可利用閱覽室內的自助複印機進行複印。

⑸遵守入館須知規定的其它要求

3、開架書庫閱覽規則(參見教學參考書閱覽室閱覽規則)

4、電子閱覽室規則

⑴電子閱覽室面向全體讀者開放。

⑵讀者進入本閱覽室,要主動刷卡。

⑶一切設備由工作人員統一管理,讀者不得擅自拆卸、挪動、更改計算機內的任何配置(包括軟件和硬件)。

⑷未經工作人員允許,不得在計算機中安裝任何其他軟件。

⑸愛護室內一切設施,如遇到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諮詢。

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上網的各項規章制度。

⑺遵守入館須知規定的其它要求。

違章處理辦法

1、讀者借閱讀書超期應交納逾期使用費每天每冊0.10元,交納逾期使用費後方可繼續使用借書證。

2、讀者還書時如果管理員檢查發現有污損、塗寫、劃線、圈點、批註、剪裁、撕毀和條形碼被損等情況,如果不影響圖書的使用,則在歸還圖後按下列標準處理:

中文圖書按每頁1-5元賠償。

⑵外文圖書按每頁5-10元賠償。

⑶善本、孤本及讀者急需的圖書,按每頁20元賠償。圖書污損嚴重影響使用的,則按丟失圖書賠償。

3、讀者丟失1990年以後出版的普通圖書按該書價的5倍賠償,丟失外文、善本、孤本的按原價10倍賠償。丟失1989年以前(含1989年)出版的圖書,均按原書價的10倍賠償。讀者丟失圖書後如果購買到同種版本圖書賠償的,每冊收取圖書編目典藏加工費用2.00元。如賠償後一周內找到原書的可辦理退款,超過一周不再辦理。

4、讀者借閱多捲圖書如果遺失其中一冊,則按整套書價的3倍賠償。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作竊書論處:

a.未辦借書手續將書帶出室外;

b.在書庫(閱覽室)內將圖書藏匿於身上或丟出窗外;

c.盜用他人借書證借書,將圖書據為已有;d.用已掛失的借書證借書,達到不歸還圖書的目的;

e.「調包」還書,以及諸如此類的一切借書和還書的作弊行為

發現竊書行為,按圖書原價30倍賠償,同時交校保衛處、分院(系)及有關部門對竊書者進行教育和必要的紀律處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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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財經大學圖書館2018年回顧
浙江財經大學圖書館館長寄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