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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諮詢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譯名稱是ZHEJIANG PROVINCIAL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ULTANTS,簡稱ZPAEC。
協會簡介
目前,浙江省工程諮詢協會擁有會員單位300餘家,其中具有國家頒布發的工程諮詢資格的單位共有198家(甲級49家,乙級243家,丙級106家)。
協會性質:
協會是由工程諮詢單位、註冊諮詢工程師[1]及在工程技術、經濟領域富有諮詢和管理經驗的專家、學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經省民政廳註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行業性社會團體,是對外代表浙江省工程諮詢業的行業協會。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登記管理機關浙江省民政廳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同時接受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的業務指導。
協會宗旨
協會在政府和會員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其宗旨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參照國際規則,進行行業自律和管理,協調行業內部、外部關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開展國內外同行間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工程諮詢隊伍的素質和水平,竭誠為會員服務,為工程諮詢事業健康發展服務,為提高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和效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同時接受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的業務指導。
協會的業務範圍
1、研究和探討工程諮詢業的發展方向、目標、體制、政策、管理等理論和實際問題,向政府和有關方面提出建議。
2、接受省發改委的委託,協助承擔浙江省工程諮詢行業管理[2]的具體工作,開展全省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認定和註冊諮詢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對已取得工程諮詢資質的單位和已註冊的諮詢工程師進行執業檢查。
3、組織浙江省優秀工程諮詢成果、浙江省工程諮詢單位信譽等評審及行業內的表彰獎勵活動。
4、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工程諮詢法規性文件、質量標準、收費標準等;制定合同範本、職業道德規範等行業規章制度、標準,並推動執行。
5、促進會員在工程諮詢中堅持「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的道德規範,貫徹國家有關經濟政策,保證工程諮詢質量,規範工程諮詢行為。
6、組織交流和推廣工程諮詢聊天室方面的經驗、技術成果、舉辦有關專題講座、培訓班、研討班。
7、搞好工程諮詢業的信息交流,編輯、出版、發行有關行業刊物和信息資料。
8、按照國家和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的有關規定,代表浙江省工程諮詢業參加國際諮詢工程視頻師聯合會(FIDIC)的活動,組織開展國內外工程諮詢業務的考察交流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同國內外有關組織簽訂民間的經濟、科技、人才、信息等交流與合作協議、協定。
9、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會員之間和行業之間有爭議的問題,向政府部門和有關方面反映會員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10、受理關於工程諮詢單位和人員執業違規的投訴,並根據情節進行處理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
11、組織完成政府及有關方面和社會各界委託的其他任務。
協會章程
(2005年 12月27日浙江省工程諮詢協會第二屆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是浙江省工程諮詢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譯名稱是ZHEJIANG PROVINCIAL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ULTANTS,簡稱ZPAEC。
第二條 協會是由工程諮詢單位、註冊諮詢工程師及在工程技術、經濟領域富有諮詢和管理經驗的專家、學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經省民政廳註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行業性社會團體,是對外代表浙江省工程諮詢業的行業協會。
第三條 工程諮詢業是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工程項目的決策與實施提供全過程、全方位諮詢服務的行業;是國家進行宏觀經濟調控,推進決策和管理民主化、科學化的參謀和助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條 本會在政府和會員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其宗旨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參照國際規則,進行行業自律和管理,協調行業內部、外部關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開展國內外同行間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工程諮詢隊伍的素質和水平,竭誠為會員服務,為工程諮詢事業健康發展服務,為提高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和效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登記管理機關浙江省民政廳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協會辦公地點設於浙江省杭州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
1、研究和探討工程諮詢業的發展方向、目標、體制、政策、管理等理論和實際問題,向政府和有關方面提出建議。
2、接受省發改委的委託,協助承擔浙江省工程諮詢行業管理的具體工作,開展全省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認定和註冊諮詢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對已取得工程諮詢資質的單位和已註冊的諮詢工程師進行執業檢查。
3、組織浙江省優秀工程諮詢成果、浙江省工程諮詢單位信譽等評審及行業內的表彰獎勵活動。
4、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工程諮詢法規性文件、質量標準、收費標準等;制定合同範本、職業道德規範等行業規章制度、標準,並推動執行。
5、促進會員在工程諮詢中堅持「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的道德規範,貫徹國家有關經濟政策,保證工程諮詢質量,規範工程諮詢行為。
6、組織交流和推廣工程諮詢方面的經驗、技術成果、舉辦有關專題講座、培訓班、研討班。
7、搞好工程諮詢業的信息交流,編輯、出版、發行有關行業刊物和信息資料。
8、按照國家和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的有關規定,代表浙江省工程諮詢業參加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的活動,組織開展國內外工程諮詢業務的考察交流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同國內外有關組織簽訂民間的經濟、科技、人才、信息等交流與合作協議、協定。
9、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會員之間和行業之間有爭議的問題,向政府部門和有關方面反映會員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10、受理關於工程諮詢單位和人員執業違規的投訴,並根據情節進行處理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
11、組織完成政府及有關方面和社會各界委託的其他任務。
視頻
浙江省工程諮詢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工程師職稱等級劃分 ,搜狐,2022-02-04
- ↑ 做一個合格的行業管理者,應該具備哪些素質?,搜狐,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