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成立於2000年4月,由原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和浙江省地質礦產廳組建而成[1]

簡介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成立於2000年4月,由原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和浙江省地質礦產廳組建而成。其主要職能是承擔全省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規劃、管理和合理利 用。廳直屬事業單位10個,幹部職工共計500餘人。歸口省國土資源廳管理的單位有省地質勘查局(正廳級事業單位)和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正廳級事業單位)。近幾年來,浙江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服務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規範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切實履行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的工作職能,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應有努力。

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省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

(二)負責全省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規範。

(三)負責全省國土資源的優化配置。

(四)負責規範全省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負責全省耕地保護,確保規劃確定的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

(六)負責全省土地利用數據的提供。

(七)負責全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工作。

(八)負責全省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規範工作。

(九)負責全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省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負責地質勘查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全省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全省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徵收土地、礦產資源非稅收入,規範、監督資金使用[2]

(十四)推進國土資源科技和人才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全省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貫徹落實國家對外合作勘查、開採礦產資源政策,指導幫助省內企業到境外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工作。

(十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 相關視頻

浙江省國土資源系統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建立監管聯動機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