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監獄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1])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副廳級),為河北省司法廳管理的行政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監獄工作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編制全省監獄工作發展規劃,制定全省監獄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監獄的安全穩定、刑罰執行、獄政管理、生活衛生、教育改造和勞動改造、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全省監獄的設置規劃和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省監獄系統財務預算、決算、審計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省監獄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六)負責監獄系統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省監獄系統槍支、彈藥、警用車輛、被裝、技防設施的計劃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省監獄系統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監獄系統人事和警務工作,負責監獄人民警察警務督察工作。
(九)負責全省監獄系統工人管理和社會保障工作,聯繫監獄系統工會。
人員編制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77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由河北省司法廳1名副廳長兼任,不占河北省司法廳廳級領導職數)、政委1名(副廳級)、副局長3名,政治部主任1名、紀委書記1名,處級領導職數4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領導職數2名)。
視頻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2009),法邦網,2009-02-24
- ↑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概況,河北省監獄管理局,201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