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市容環境發展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瀋陽市市容環境發展協會成立於1995年7月,業務指導部門為瀋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會是由瀋陽市從事市容環境、裝飾照明、園林綠化[1]、戶外廣告、市政設施規劃設計等科研機構、企業單位及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社會團體自願組成,經瀋陽市民間組織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市性、行業性、非盈利性的社會組織。
協會的宗旨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推進市容環境、裝飾照明、園林綠化、戶外廣告、市政設施規劃設計等行業管理,加強行業的橫向交流,為會員提供多種形式的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組織行業自律,在政府與社會有關單位之間起到橋樑和助手作用,為建設整潔優美的城市市容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瀋陽市市容環境發展協會職能。
主要任務
協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向市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和反映情況,爭取有關部門對市容環境發展事業的支持;
(二)開展市容環境發展行業相關政策和法規的諮詢,組織專題調研,提出有關調查資料和報告,為各級政府和領導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三)建議並參與制訂有關市容環境發展行業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服務標準和作業(服務)規範,加強行業基礎建設;
(四)開展市容環境發展行業建設和管理的競賽活動,組織市容環境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訓工作,總結、交流和推廣行業先進單位經驗和成果;
(五)通過法律、法規授權或政府委託,開展行業統計,組織行業調查和行業准入資格資質審核,發布行業信息,協助辦理公信證明;
(六)結合行業改革、發展和會員單位的要求,組織技術攻關、課題研究、成果展示與推廣及項目評估等活動;
(七)協調會員與會員、會員與非會員、會員與被服務者以及會員與其他社會組織[2]的有關經營活動關係;根據會員求,代表本行業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提出涉及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八)編輯、出版行業協會刊物和網站建設,交流、傳播各類信息;
(九)加強與兄弟協會和其他社會團體之間的合作和往來,開展國內外市容環境發展行業的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十)籌集和管理市容環境發展建設基金,獎勵對瀋陽的市容環境建設和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資助市容環境發展行業相關建設的某些項目;資助市容環境發展行業管理、建設和發展的研究工作。
(十一)受市有關部門和會員單位委託辦理有關工作,開展有益於市容環境發展建設的其他活動。
第七條 協會業務範圍:行業調研,行業培訓,諮詢服務,產品推介,信息交流,行業管理,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有關事項。
視頻
瀋陽市市容環境發展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園林綠化養護標準 ,搜狐,2021-06-08
- ↑ 社會組織設立(含民非)分類表,搜狐,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