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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榴彈,或稱步槍用榴彈、槍口發射用榴彈,是一個由步兵使用,採用步槍作為榴彈的發射裝置的特殊火器。其目的是為了讓榴彈投射到比用手擲出的榴彈更遠的範圍,藉此增強此種武器的效能。步槍用榴彈第一次被廣範圍的實際應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其後被使用至今。步槍用榴彈是一個廣義詞,它包含了各式各樣不同種類跟型式的戰鬥部,具殺傷性的戰鬥部包括高爆彈(High Explosive)[1]、破片彈(Fragmentation)、燒夷彈(Incendiary)跟反坦克彈(Anti-Tank)。非殺傷性的則包括震撼彈(Concussion)、煙霧彈(Smoke)跟閃光彈(Flare)。今日,許多國家的武裝部隊已將此種榴彈替換成可裝在步槍外圍的榴彈發射器。
優點與缺點
與手榴彈相比,從步槍發射出去的榴彈有以下幾個優點:
- 有效射程更長。
- 榴彈本身可以使用更重,更大的戰鬥部,使其可被投射的範圍更廣。
- 在相同或更遠的投射距離下擁有更高的準確度。
- 榴彈本身可以被設為碰觸物體後直接引爆,因此擁有比設時引爆的手榴彈更強的即時性殺傷力。
- 不過,更重更大的戰鬥部使得其比起大部分手榴彈更重、更難攜帶,同時有更大的后座力。
與擁有獨立發射器的榴彈發射器相比,它有以下四個優點:
- 可以使用不同大小的戰鬥部以及有更多的戰鬥部種類可選擇。
- 它可以被任何一種步槍投射出去,只要那個步槍裝了合適的槍口或槍栓發射器。
- 發射器本身比榴彈發射器的發射裝置更輕。
- 訓練彈本身可重複使用。
槍榴彈跟榴彈發射器相比,最主要的缺點就在於較低的準確度[2],也無法在使用榴彈的期間使用步槍子彈攻擊。這使得榴彈發射器在日後逐漸取代了它,因為獨立的發射裝置(通常裝在步槍底下)使得戰鬥人員可快速在子彈與榴彈兩種攻擊方式之間切換。而且榴彈可長期放在發射器里被即時性使用;較低的射速也使得發射人員的身體負擔較少,這在槍榴彈上是很難見的。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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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高爆彈是最普通的炮彈, 能被稱為榴彈? 看看就知道了,新浪網,2018-07-17
- ↑ 槍榴彈一戰時期早已出現,日軍卻對擲彈筒「情有獨鍾」!實屬無奈 ,搜狐,20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