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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仲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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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 金代 |
別名 | 字德威 |
知名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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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仲武(?-?),字德威,漢族,保安(今陝西志丹縣)人,金朝將領。
楊仲武的父親楊遇曾任北宋宥州團練使。天會六年(1128年),楊仲武投效北宋鄜延綏經略使王庶。天會七年(1129年),金軍攻入陝西,楊仲武降金被任命為環慶路兵馬都監。天眷三年(1140年)五月,金軍再次伐宋,重奪陝西之地,楊仲武屢次擊敗宋軍。戰後,楊仲武任寧州刺史、坊州刺史、同知臨洮府尹。他在臨洮與吐蕃人民結好,妥善解決了民族矛盾。後調任同知河中府尹。正隆三年(1158年),金主完顏亮營建南京宮室,楊仲武負責建造運送木材浮橋的工役。正隆六年(1161年),完顏亮南征宋朝,楊仲武被任命為威定軍都總管,駐兵歸德。正隆六年(1161年)十一月,完顏亮被部下殺死,楊仲武隨軍北歸。
大定三年(1163年),楊仲武任武勝軍(治今河南省鄧州市)節度使,後改任陝西西路轉運使,在陝西西路轉運使任上去世。
人物生平
投效王庶
楊仲武的父親楊遇,因勇猛而名聞關西,曾任北宋宥州(治在今陝西靖邊縣東)團練使。
天會六年(1128年),王庶出任鄜延綏經略使,楊仲武拜見王庶請求在軍中效力,被王庶任命為先鋒。
歸降金國
天會七年(1129年),金軍大將完顏婁室率軍攻入陝西,宋軍戰敗,楊仲武與鄜延路兵馬都監鄭建充一起降金,楊仲武被任命為環慶路兵馬都監,屯安塞堡(今甘肅環縣東)。
天眷元年(1138年)十二月,金宋第一次和議宣告成立。天眷二年(1139年)三月,金將河南、陝西之地歸還宋朝。天眷三年(1140年)五月,金軍再次伐宋,重奪陝西之地,楊仲武率領本部兵馬赴鳳翔戍守,屢次擊敗宋軍。
戰後,楊仲武任寧州(治今甘肅寧縣)刺史。當時關中連年災荒,寧州境內盜賊迭起,楊仲武到任之後,很快將匪患平息。此後調任坊州(治今陝西省黃陵縣)刺史,後又復任寧州刺史,再後任同知臨洮府(治今甘肅臨洮)尹。
撫平木波
臨洮地接吐蕃,與吐蕃木波部雜居。因為金國邊將貪暴,木波部不堪忍受,先後舉兵反金入寇劫掠。楊仲武到任之後,只率數人親往木波營中勸諭:"因為將校欺壓你們,你們才反抗,現在我懲治那些將校,不再欺壓你們。"並講清對抗金國的利害關係,木波人高興不已,停止入寇劫掠。
楊仲武離開臨洮府後,調任同知河中府尹。正隆三年(1158年),金主完顏亮詔令張浩等人營建南京(今河南開封市)宮室,從河東等地大量採伐木材,楊仲武負責建造運送木材浮橋的工役。
楊仲武離開臨洮府後,木波再次出兵動掠熙河,熙河主帥派人去讓他們退兵,但他們不肯,只是說:"楊總管來,我們就退兵。"熙河主帥具實上奏,金國皇帝下詔再次派遣楊仲武赴臨洮。當時,木波人以為楊仲武不能再來臨洮。楊仲武到臨洮後,與木波首領相見,責備他們負約劫掠,木波首領回答說:"邊將欺凌我們,這次來只是想向上官訴苦的。現在有幸見到楊公,我們願終身不再犯塞。"於是舉酒酹天,折箭為誓。楊仲武也舉酒飲之,說:"我一定為你們申冤,但你們如果再違約進犯,必定派大兵剿滅你們。"木波人拜別而去。
南下出征
正隆六年(1161年),金主完顏亮分兵四路南征宋朝,六十萬大軍分為三十二軍,楊仲武被任命為威定軍都總管,駐兵歸德。同年十一月,完顏亮在揚州被部下殺死,金兵罷戰退兵,楊仲武隨軍北歸。
大定三年(1163年),楊仲武任武勝軍(治今河南省鄧州市)節度使,後改任陝西西路轉運使,在陝西西路轉運使任上去世。
主要成就
金朝占領陝西後,其臨洮地區西與吐蕃為鄰,長期以來,吐蕃木波部與漢族人民錯居雜處。金朝邊將貪暴,實行民族壓迫政策,對吐蕃部族進行殘酷的壓迫與剝削,木波部民不堪忍受,被迫進行反抗,相率為寇,不斷發生變亂,因而這一地區民族矛盾尖銳。
楊仲武到任臨洮之後。面對洮西地區嚴重的民族變亂,楊仲武在危急時刻,親自前往臨洮,處理民族矛盾。整頓吏治,嚴懲侵擾壓榨吐蕃部民的貪官污吏,然後帶領數名隨從奔赴木波族居地,安撫木波部民,同時又進行勸諭,講清利害關係,"羌人喜悅,寇掠平息。"由於楊仲武的妥善處置,才沒有釀成更大的民族糾紛。
楊仲武調走之後,由於邊將的暴虐,木波部又聚眾發動反抗,攻掠熙州、河州地區,並聲稱只有楊仲武前來處理,才肯罷兵。於是金國皇帝詔令楊仲武再次前去處,楊仲武再次來到臨洮,與木波首領相見,木波首領舉酒酹天,折箭為誓,發誓再不入寇。楊仲武也遵照吐蕃的習俗舉酒飲之,與木波部再次訂立結好之約。
楊仲武二次平息變亂,尊重吐蕃人民習俗,與吐蕃人民結好,妥善解決了民族矛盾,這對於穩定西北地區社會秩序,維護民族團結起了積極作用。
人物評價
《金史》:君子聽磬聲,則思死封疆之臣。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故(楊仲武等)守戍邊圉之臣,不可以不論焉。
親屬成員
父親:楊遇,曾任北宋宥州團練使。
史籍記載
《金史·卷九十一·列傳第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