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林業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景德鎮市林業局是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景德鎮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贛字〔2002〕38號)和《中共景德鎮市委、景德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景德鎮市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景黨發[2002]24號)精神,保留景德鎮市林業局,為主管林業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職能調整
劃入的職能
將原市水利電力局承擔的在宜林地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政府職能,交給市林業局。
下放的職能
將林地調查、定級、估價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取消的職能
1、組織提報統配木材的分配資源,參與和協調統配木材的分配、調撥工作。
2、規劃、指導林產品市場建設。
3、管理非統配木材和松香(含松脂)的經銷。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林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國土綠化、森林資源保護、發展規劃和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有關林業規範性文件,並依法監督執行。
二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管理國家、省以及市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指導各類商品林、公益林[2]的培育和發展;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指導國有林場、森林苗圃、森林公園以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三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森林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合理利用,管理森林資源的有償流轉,組織編報森林採伐限額,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木材憑證採伐和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承擔市政府調解處理山林權屬爭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國家級及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管理和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森林、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工作。
五擬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對林業產業實行宏觀管理;指導林業產業體系的建設和發展;管理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六指導管理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造工作;組織申報林業重點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市級林業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七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協調、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
八負責林業科技和人才培訓工作;管理、督促林業科技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九承辦市綠化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公民義務植樹和部門造林綠化;指導森林防火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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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景德鎮市政府機構,景德鎮市人民政府
- ↑ 注意了!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再提高!,搜狐,2018-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