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城市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新鄉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全市環衛專項資金的計劃、監督、使用和管理;負責環衛任務量的核定,維修養護管理經費的定額使用和管理,負責維修養護管理作業市場的綜合管理和維修養護隊伍的資質審查,協調、組織、監督養護作業任務的招標、管理、質量檢查和考核;負責環衛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股權融資[1]、項目引資工作。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城市管理的法規、規章、政策;組織制定全市市容環境衛生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城市總體規劃中環境衛生專業規劃;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規劃、計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制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具體辦法,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執法監督及管理工作,按照城市管理的需要制定不同時期工作目標和政策;負責組織全市性城市管理綜合治理,對各區政府及市直有關單位開展市容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四)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對全市行使城市管理處罰權的執法隊伍[2]以及各區城市管理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行政監督。
(五)負責城市生活、建築垃圾的清運、處置;負責對從事城市廢棄物收集、清運、清掃、處置專業的單位、個人進行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
(六)負責城市環境容貌治理、環境衛生、戶外廣告、建築垃圾、城管監察的綜合管理。收繳城市垃圾處理費、建築垃圾處置費。負責市區範圍內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各縣(市)轄區內戶外廣告管理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新鄉市城市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股權融資?有哪些融資的方式? ,搜狐,2018-03-27
- ↑ 城管執法有新規:含6大方面處罰權及8項具體執法措施 ,搜狐,2016-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