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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釋之傳誤》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續筆》卷二。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原文

漢書》紀傳志表,矛盾不同非一,然唯張釋之為甚。本傳云:「釋之為騎郎,事文帝十年不得調,亡所知名,欲免歸。中郎將袁盎惜其去,請徙補謁者,後拜為廷尉,逮事景帝,歲余,為淮南相。」而《百官公卿表》所載,文帝即位三年,釋之為廷尉,至十年,書廷尉昌、廷尉嘉又二人,凡歷十三年,景帝乃立,而張驅為廷尉,則是釋之未嘗十年不調,及未嘗以廷尉事景帝也。

譯文

《漢書》的內容形式由紀、傳、志、表幾種體裁組成,相互矛盾的記載不止一處,然而尤以記載張釋之的事情矛盾突出。書里記載說:「張釋之擔任騎郎,在漢文帝手下做官十年職位都沒有升遷,很少人知道他的名字,所以他想要辭官回家。中郎將袁盎惋惜他的離去,於是上奏章請求升他為謁者的官,後來又升任廷尉;到漢景帝即位之後一年,又調任淮南相。」而在《百官公卿表》里所記的,漢文帝即位之後的第三年,張釋之就擔任了廷尉,到漢文帝十年,又記載有廷尉昌、廷尉嘉二人的名字,過了十三年,漢景帝才即位,此時張驅擔任廷尉。從後面的這個記載來看,就沒有張釋之十年未升遷,也沒有他在漢景帝時擔任過廷尉的事了。

評析

本文是對張釋之為官經歷進行考證,訂誤。洪邁認為《漢書》記載相互矛盾之處很多,不應全部信以為真,並對張釋之為官之事進行考證反駁。考察《百官公卿表》中對此事的記載,他認為,不存在《漢書》中所說的張釋之十年未升遷,他也從沒擔任過廷尉之職。

作品簡介

《容齋隨筆》[2]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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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